臺北市中正區螢橋國民小學
組長

公告日 114/07/12
刊登起迄日 114/07/12 ~ 114/07/22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中正區螢橋國民小學
職稱 組長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5等至5等或6等至7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臺北市中正區詔安街29號螢橋國小總務處
工作內容 總務處事務組工作及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資格條件 (一)經公務人員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無高普考、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之現職公務人員無調任限制者。 (二) 未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各款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情事者。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及無性侵性騷擾犯罪紀錄,且未具雙重國籍或多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須在臺灣地區設籍10年以上。 (三)未曾受懲戒、行政處分,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並且需視學校需要作職務輪調。 (四)具備下列專業素養:電腦文書處理、會議資料、成果報告製作等電腦資訊操作能力。 (五)具採購證照或具採購經驗者尤佳。
聯絡方式 請洽:02-23054620轉109,聯絡人:總務處賴主任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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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7/12

刊登起迄日期

114/07/12 ~ 114/07/22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中正區螢橋國民小學

職稱

組長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5等至5等或6等至7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總務處事務組工作及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資格條件

(一)經公務人員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無高普考、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之現職公務人員無調任限制者。 (二) 未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各款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情事者。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及無性侵性騷擾犯罪紀錄,且未具雙重國籍或多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須在臺灣地區設籍10年以上。 (三)未曾受懲戒、行政處分,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並且需視學校需要作職務輪調。 (四)具備下列專業素養:電腦文書處理、會議資料、成果報告製作等電腦資訊操作能力。 (五)具採購證照或具採購經驗者尤佳。

聯絡方式

請洽:02-23054620轉109,聯絡人:總務處賴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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