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矯正署苗栗看守所
約僱人員

公告日 114/07/14
刊登起迄日 114/07/14 ~ 114/07/2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法務部矯正署苗栗看守所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職等
縣市 苗栗縣
工作地點 苗栗縣苗栗市南勢里20鄰南勢100號。
工作內容 擔任(男性或女性)收容人戒護安全管理勤務(含日間及夜間勤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兼具外國國籍者。 (二)符合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第3及第4條及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者。 (三)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或依教育法令規定具有同等學歷,持有證明文件。 (四)經公立或教學醫院健康檢查無法定傳染病者。
聯絡方式 一、自即日起至114年7月21日止,掛號郵寄至本所人事室或親自送達本所收發室簽收,信封註明「參加甄選儲備約僱人員」,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簡章及報名表請至本所網頁(https://www.mld.moj.gov.tw/)自行下載。聯絡人:人事室彭小姐,電話:037-361508。 二、儲備人員於受僱時應簽訂契約,報酬依「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之「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及約僱人員個人學(經)歷所符合薪點支給 (三等230點31,993元、四等250點34,775元、五等280點38,94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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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5/28~114/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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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4/29~114/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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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4/07~114/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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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3/14~114/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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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7/14

刊登起迄日期

114/07/14 ~ 114/07/2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法務部矯正署苗栗看守所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職等

縣市

苗栗縣

工作內容

擔任(男性或女性)收容人戒護安全管理勤務(含日間及夜間勤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兼具外國國籍者。 (二)符合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第3及第4條及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者。 (三)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或依教育法令規定具有同等學歷,持有證明文件。 (四)經公立或教學醫院健康檢查無法定傳染病者。

聯絡方式

一、自即日起至114年7月21日止,掛號郵寄至本所人事室或親自送達本所收發室簽收,信封註明「參加甄選儲備約僱人員」,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簡章及報名表請至本所網頁(https://www.mld.moj.gov.tw/)自行下載。聯絡人:人事室彭小姐,電話:037-361508。 二、儲備人員於受僱時應簽訂契約,報酬依「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之「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及約僱人員個人學(經)歷所符合薪點支給 (三等230點31,993元、四等250點34,775元、五等280點38,94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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