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矯正署苗栗看守所
約僱人員
公告日 | 114/07/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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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7/14 ~ 114/07/21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法務部矯正署苗栗看守所 |
職稱 | 約僱人員 |
職系 | 無 |
職等 | 無 |
縣市 | 苗栗縣 |
工作地點 | 苗栗縣苗栗市南勢里20鄰南勢100號。 |
工作內容 | 擔任(男性或女性)收容人戒護安全管理勤務(含日間及夜間勤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兼具外國國籍者。 (二)符合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第3及第4條及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者。 (三)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或依教育法令規定具有同等學歷,持有證明文件。 (四)經公立或教學醫院健康檢查無法定傳染病者。 |
聯絡方式 | 一、自即日起至114年7月21日止,掛號郵寄至本所人事室或親自送達本所收發室簽收,信封註明「參加甄選儲備約僱人員」,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簡章及報名表請至本所網頁(https://www.mld.moj.gov.tw/)自行下載。聯絡人:人事室彭小姐,電話:037-361508。 二、儲備人員於受僱時應簽訂契約,報酬依「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之「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及約僱人員個人學(經)歷所符合薪點支給 (三等230點31,993元、四等250點34,775元、五等280點38,948元)。 |
聯絡Email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公告日期
114/07/14
刊登起迄日期
114/07/14 ~ 114/07/2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法務部矯正署苗栗看守所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無
職等
無
縣市
苗栗縣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擔任(男性或女性)收容人戒護安全管理勤務(含日間及夜間勤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兼具外國國籍者。 (二)符合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第3及第4條及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者。 (三)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或依教育法令規定具有同等學歷,持有證明文件。 (四)經公立或教學醫院健康檢查無法定傳染病者。
聯絡方式
一、自即日起至114年7月21日止,掛號郵寄至本所人事室或親自送達本所收發室簽收,信封註明「參加甄選儲備約僱人員」,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簡章及報名表請至本所網頁(https://www.mld.moj.gov.tw/)自行下載。聯絡人:人事室彭小姐,電話:037-361508。 二、儲備人員於受僱時應簽訂契約,報酬依「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之「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及約僱人員個人學(經)歷所符合薪點支給 (三等230點31,993元、四等250點34,775元、五等280點38,94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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