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藝術大學
行政助理(職務代理人)
| 公告日 | 114/07/14 |
|---|---|
| 刊登起迄日 | 114/07/14 ~ 114/07/23 已過期 |
| 機關名稱 |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 |
| 職稱 | 行政助理(職務代理人) |
| 職系 | 無 |
| 職等 | |
| 縣市 | 新北市 |
| 工作地點 | 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一段59號國立臺灣藝術大學 |
| 工作內容 | 1.本中心校內單位行政聯繫窗口。 2.校外單位文保修護潛在產學案相關聯繫接洽窗口。 3.財產與非消耗品盤點維護、協助器材借用之登記窗口。 4.空間(含中心門禁)管理維護、公文登記桌。 5.中心年度預算編列與經費控管執行。 6.中心例行館務、總務等業務資訊彙整、提交。 7.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資格條件 | 1.持大學(含)以上文保與藝術相關科系之學歷。 2.曾於公部門負責行政業務,具備預算規劃、公文書與計畫書撰寫、執行尤佳。 3.具備電腦文書處理之操作能力。 4.口語表達能力佳、細心負責、思路清晰、有耐心且態度良好。 5.雇用期間:於114年8月25日起至115年8月19日(或代理原因消滅前1日止)。 |
| 聯絡方式 | 1.請至本校人事室/表單下載/教職員聘任用、遷調,下載「約用人員應徵簡歷資料表」後依式填寫,請於電子郵件主旨註明「應徵有章藝術博物館文物維護研究中心行政助理職務」,並於郵件內文附註聯絡電話,以電子郵件傳至 [email protected] 。 2.另請將「約用人員履歷表」(含自傳,亦請至本校人事室/表單下載/教職員聘任用、遷調自行下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國外學歷應經駐外單位驗證,並加附中譯本)、相關工作及檢定證明文件影本,寄至本校人事室張先生收,連絡電話(02)2272-2181分機1507,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有章藝術博物館文物維護研究中心行政助理職務」姓名及聯絡電話,郵寄者及親送者請於公告截止日當天下午5時前(寄)送達220307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一段59號本校人事室。逾時恕不受理。 3.薪資:大學級行政助理33,614元起薪。 4.試用期:3個月。關說者不予錄取,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紙本資料亦不退還。擇優通知面試。 |
| 聯絡Email |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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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7/14
刊登起迄日期
114/07/14 ~ 114/07/2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
職稱
行政助理(職務代理人)
職系
無
職等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內容
1.本中心校內單位行政聯繫窗口。 2.校外單位文保修護潛在產學案相關聯繫接洽窗口。 3.財產與非消耗品盤點維護、協助器材借用之登記窗口。 4.空間(含中心門禁)管理維護、公文登記桌。 5.中心年度預算編列與經費控管執行。 6.中心例行館務、總務等業務資訊彙整、提交。 7.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持大學(含)以上文保與藝術相關科系之學歷。 2.曾於公部門負責行政業務,具備預算規劃、公文書與計畫書撰寫、執行尤佳。 3.具備電腦文書處理之操作能力。 4.口語表達能力佳、細心負責、思路清晰、有耐心且態度良好。 5.雇用期間:於114年8月25日起至115年8月19日(或代理原因消滅前1日止)。
聯絡方式
1.請至本校人事室/表單下載/教職員聘任用、遷調,下載「約用人員應徵簡歷資料表」後依式填寫,請於電子郵件主旨註明「應徵有章藝術博物館文物維護研究中心行政助理職務」,並於郵件內文附註聯絡電話,以電子郵件傳至 [email protected] 。 2.另請將「約用人員履歷表」(含自傳,亦請至本校人事室/表單下載/教職員聘任用、遷調自行下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國外學歷應經駐外單位驗證,並加附中譯本)、相關工作及檢定證明文件影本,寄至本校人事室張先生收,連絡電話(02)2272-2181分機1507,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有章藝術博物館文物維護研究中心行政助理職務」姓名及聯絡電話,郵寄者及親送者請於公告截止日當天下午5時前(寄)送達220307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一段59號本校人事室。逾時恕不受理。 3.薪資:大學級行政助理33,614元起薪。 4.試用期:3個月。關說者不予錄取,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紙本資料亦不退還。擇優通知面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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