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檢察署臺中檢察分署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 公告日 | 114/07/14 |
|---|---|
| 刊登起迄日 | 114/07/14 ~ 114/07/20 已過期 |
| 機關名稱 | 臺灣高等檢察署臺中檢察分署 |
| 職稱 |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
| 職系 | 無 |
| 職等 | 無資位 |
| 縣市 | 臺中市 |
| 工作地點 | 臺中市西區自由路1段91號 |
| 工作內容 | 文書、打字、整卷、歸檔、資料輸入等相關業務或其他交辦事項。 |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二)具司法行政工作經驗或法律相關科系畢業者尤佳。 (三)熟諳電腦操作,每分鐘40字(含)以上。 (四)現無經營商業行為:例如登記公司負責人、員工或兼職性質等工作。 |
| 聯絡方式 | (一)本職缺代理期間為實際僱用之日起至約僱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日止(至114年12月31日止)。 (二)意者請檢附以下文件: 1.報名表(各欄位必須填寫並簽名不可省略,報名表請自本署網站之電 子公佈欄下載檔案)。 2.簡要自述。 3.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4.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5.如有服役情形,應檢附退伍令。(無則免附) 6.曾擔任司法行政或其他公務機關職務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三)於114年7月21日(星期一)前請以(A4信封)掛號郵寄臺中市西區自由路1段91號,臺灣高等檢察署臺中檢察分署人事室收,並於信封註明(應徵約僱人員)及聯絡電話,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四)報名人員所附全部報名資料概不退還,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五)資格符合者擇優另行通知參加電腦打字測驗及面試。甄選結果:正、備取人員公告於本署電子公佈欄,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六)待遇:依照「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支給五等280薪點(折合新臺幣38,948元整),為每月支給報酬。 ※本署承辦聯絡電話:04-22232311轉2012人事室丁小姐。 |
| 聯絡Email |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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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7/14
刊登起迄日期
114/07/14 ~ 114/07/2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灣高等檢察署臺中檢察分署
職稱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職系
無
職等
無資位
縣市
臺中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文書、打字、整卷、歸檔、資料輸入等相關業務或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二)具司法行政工作經驗或法律相關科系畢業者尤佳。 (三)熟諳電腦操作,每分鐘40字(含)以上。 (四)現無經營商業行為:例如登記公司負責人、員工或兼職性質等工作。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代理期間為實際僱用之日起至約僱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日止(至114年12月31日止)。 (二)意者請檢附以下文件: 1.報名表(各欄位必須填寫並簽名不可省略,報名表請自本署網站之電 子公佈欄下載檔案)。 2.簡要自述。 3.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4.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5.如有服役情形,應檢附退伍令。(無則免附) 6.曾擔任司法行政或其他公務機關職務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三)於114年7月21日(星期一)前請以(A4信封)掛號郵寄臺中市西區自由路1段91號,臺灣高等檢察署臺中檢察分署人事室收,並於信封註明(應徵約僱人員)及聯絡電話,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四)報名人員所附全部報名資料概不退還,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五)資格符合者擇優另行通知參加電腦打字測驗及面試。甄選結果:正、備取人員公告於本署電子公佈欄,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六)待遇:依照「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支給五等280薪點(折合新臺幣38,948元整),為每月支給報酬。 ※本署承辦聯絡電話:04-22232311轉2012人事室丁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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