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政府
約僱人員(辦事員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114/07/14
刊登起迄日 114/07/14 ~ 114/07/2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竹市政府
職稱 約僱人員(辦事員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縣市 新竹市
工作地點 新竹市政府社會處社會行政科 新竹市中央路241號4樓
工作內容 1.人民團體輔導事項。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具獨立作業及電腦文書能力。 3.具機車或汽車駕照。
聯絡方式 1.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自傳請詳述)、最高學歷(如係外國學歷須檢附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之外文畢業證書影本,須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及相關工作證明之證明文件。 2.於114年7月21日(星期一)前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或親送「300 新竹市中央路241號4樓 王小姐收」,並請註明「應徵約僱人員(職代)」證件不齊或逾時應徵均不予受理,聯絡電話:(03)5352386轉303。 3.待遇:月薪新臺幣31,993元。 4.僱用期間:自人員實際報到日起至考試錄取分發人員報到之前1日止。約僱人員於約僱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自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5.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試,不符合及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所寄送履歷資料亦不退件。 6.本次公開甄選依甄選名次增列候補2名,列冊候用,候補期間為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俟有出缺外補時另行通知派補,惟以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其他職責相當、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聯絡Email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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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7/14

刊登起迄日期

114/07/14 ~ 114/07/2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竹市政府

職稱

約僱人員(辦事員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縣市

新竹市

工作內容

1.人民團體輔導事項。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具獨立作業及電腦文書能力。 3.具機車或汽車駕照。

聯絡方式

1.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自傳請詳述)、最高學歷(如係外國學歷須檢附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之外文畢業證書影本,須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及相關工作證明之證明文件。 2.於114年7月21日(星期一)前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或親送「300 新竹市中央路241號4樓 王小姐收」,並請註明「應徵約僱人員(職代)」證件不齊或逾時應徵均不予受理,聯絡電話:(03)5352386轉303。 3.待遇:月薪新臺幣31,993元。 4.僱用期間:自人員實際報到日起至考試錄取分發人員報到之前1日止。約僱人員於約僱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自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5.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試,不符合及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所寄送履歷資料亦不退件。 6.本次公開甄選依甄選名次增列候補2名,列冊候用,候補期間為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俟有出缺外補時另行通知派補,惟以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其他職責相當、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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