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少年警察隊
書記
公告日 | 114/07/15 |
---|---|
刊登起迄日 | 114/07/15 ~ 114/07/25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少年警察隊 |
職稱 | 書記 |
職系 | 綜合行政 |
職等 | 委任第1職等至委任第3職等 |
縣市 | 新北市 |
工作地點 | 236035新北市土城區和平路22號5樓 |
工作內容 | (一)公文收發及管制。 (二)一般文書處理。 (三)庶務管理。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並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不含曾應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各類警察人員考試及格人員及警察機關、警察大學現職人員)。 (二)無限制調任情事,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者。 |
聯絡方式 | 聯繫電話:如有工作內容相關問題,請洽(02) 2266-5750分機5055李先生。 聯絡E-Mail:[email protected] 聯絡方式及資料說明: 一、本職缺係採線上報名應徵,意者請於114年7月25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請務必填寫簡要自述,註明手機、電子信箱等聯絡方式)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另將下列證明文件合併為1個pdf檔完整上傳(缺一不可): (一)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二)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三)現職派令影本。 (四)現職(最新)之銓敘部審定函影本。 (五)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未滿5年者請依實際任職年資提供資)。 二、甄選方式: (一)逾期及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 (二)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經通知面試未到者視同放棄;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三)本次徵才得列候補人員1-2名,候補期間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為限。應徵人員如均不適當,本隊得予從缺。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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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7/15
刊登起迄日期
114/07/15 ~ 114/07/2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少年警察隊
職稱
書記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1職等至委任第3職等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一)公文收發及管制。 (二)一般文書處理。 (三)庶務管理。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並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不含曾應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各類警察人員考試及格人員及警察機關、警察大學現職人員)。 (二)無限制調任情事,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者。
聯絡方式
聯繫電話:如有工作內容相關問題,請洽(02) 2266-5750分機5055李先生。 聯絡E-Mail:[email protected] 聯絡方式及資料說明: 一、本職缺係採線上報名應徵,意者請於114年7月25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請務必填寫簡要自述,註明手機、電子信箱等聯絡方式)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另將下列證明文件合併為1個pdf檔完整上傳(缺一不可): (一)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二)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三)現職派令影本。 (四)現職(最新)之銓敘部審定函影本。 (五)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未滿5年者請依實際任職年資提供資)。 二、甄選方式: (一)逾期及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 (二)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經通知面試未到者視同放棄;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三)本次徵才得列候補人員1-2名,候補期間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為限。應徵人員如均不適當,本隊得予從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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