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南區國稅局
約僱人員

公告日 114/07/15
刊登起迄日 114/07/14 ~ 114/07/1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職等
縣市 屏東縣
工作地點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東港稽徵所(92844屏東縣東港鎮新生二路16號)
工作內容 (一)綜合所得稅服務管區及其他交辦事項等工作(代理本所稅務員請假期間業務)。 (二)僱用期間:自114年8月12日起至114年11月13日止(或至所代理之稅務員請假結束日止)。 (三)薪資:280薪點,月薪38,948元;非整月僱用者,按在職日數比例計算該月薪資。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二)曾擔任稅務機關具實務工作經驗者尤佳。
聯絡方式 報名方式及注意事項: (一)請檢附個人履歷表、最高學歷證件影本,於114年7月17日前掛號郵寄本稽徵所,或於前開日期17:00前逕送本稽徵所收文櫃檯,以郵戳或本稽徵所收文章戳為憑,證件不齊或逾期恕不受理(收件人: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東港稽徵所,並註明「參加約僱人員公開甄選」、收件地址:92844屏東縣東港鎮新生二路16號)。 (二)經書面審查,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者,不另行通知;本次公開徵才,除正取外,得視成績增列備取人員3名,如有出缺得逕由候補名單依序進用。又為提倡節能減碳,未獲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三)聯絡人:林彥慈,聯絡電話:08-8330132分機213。 其他事項: (一)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第4條(節錄):各機關首長不得僱用其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為本機關之約僱人員;對於本機關各級主管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在其主管單位中應迴避僱用。 (二)為維護遴選公平性,嚴禁各種請託關說。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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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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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7/14 ~ 114/07/17 已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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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南區國稅局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職等

縣市

屏東縣

工作內容

(一)綜合所得稅服務管區及其他交辦事項等工作(代理本所稅務員請假期間業務)。 (二)僱用期間:自114年8月12日起至114年11月13日止(或至所代理之稅務員請假結束日止)。 (三)薪資:280薪點,月薪38,948元;非整月僱用者,按在職日數比例計算該月薪資。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二)曾擔任稅務機關具實務工作經驗者尤佳。

聯絡方式

報名方式及注意事項: (一)請檢附個人履歷表、最高學歷證件影本,於114年7月17日前掛號郵寄本稽徵所,或於前開日期17:00前逕送本稽徵所收文櫃檯,以郵戳或本稽徵所收文章戳為憑,證件不齊或逾期恕不受理(收件人: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東港稽徵所,並註明「參加約僱人員公開甄選」、收件地址:92844屏東縣東港鎮新生二路16號)。 (二)經書面審查,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者,不另行通知;本次公開徵才,除正取外,得視成績增列備取人員3名,如有出缺得逕由候補名單依序進用。又為提倡節能減碳,未獲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三)聯絡人:林彥慈,聯絡電話:08-8330132分機213。 其他事項: (一)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第4條(節錄):各機關首長不得僱用其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為本機關之約僱人員;對於本機關各級主管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在其主管單位中應迴避僱用。 (二)為維護遴選公平性,嚴禁各種請託關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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