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桃園區公所
業務助理(約用人員)
公告日 | 114/07/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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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7/14 ~ 114/07/22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桃園市桃園區公所 |
職稱 | 業務助理(約用人員) |
職系 | 無 |
職等 | 無 |
縣市 | 桃園市 |
工作地點 | 桃園市桃園區公所會計室(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7號)。 |
工作內容 | 一、協助人力資源調查。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大專院校以上畢業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各款情事之一者。 三、需具機車駕照。 |
聯絡方式 | 一、請檢具甄選報名表、最高學歷證件、身分證正反面、機車駕照影本,另若有公務機關行政工作經驗請檢附服務證明等影本(非勞保加保證明),如應附文件不齊全,視為資格不符,並請於信封袋上註明「應徵會計室業務助理」,於114年7月22日下午5時前寄達(或送達)本公所(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7號)人事室【非以郵戳為憑】,或以電子檔用 Email 寄送[email protected],逾期亦視同資格不符。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者,請附回郵信封(請貼足郵資,不足則以平信寄還)俾利郵寄。 二、自實際到職日起聘用,大專以上學歷起薪31,450元。 三、本次甄選正取1名,得擇優備取2名,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並以遞補本職缺為限;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本公所亦得予以從缺。 四、經初審合格者,擇符合本公所需求者通知面試,實際時間另以電話或電子郵件通知。(聯絡人:陳小姐03-3348058分機3502)。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業務助理(約用人員)預估缺
114/01/21~114/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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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7/15
刊登起迄日期
114/07/14 ~ 114/07/22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桃園區公所
職稱
業務助理(約用人員)
職系
無
職等
無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內容
一、協助人力資源調查。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專院校以上畢業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各款情事之一者。 三、需具機車駕照。
聯絡方式
一、請檢具甄選報名表、最高學歷證件、身分證正反面、機車駕照影本,另若有公務機關行政工作經驗請檢附服務證明等影本(非勞保加保證明),如應附文件不齊全,視為資格不符,並請於信封袋上註明「應徵會計室業務助理」,於114年7月22日下午5時前寄達(或送達)本公所(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7號)人事室【非以郵戳為憑】,或以電子檔用 Email 寄送[email protected],逾期亦視同資格不符。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者,請附回郵信封(請貼足郵資,不足則以平信寄還)俾利郵寄。 二、自實際到職日起聘用,大專以上學歷起薪31,450元。 三、本次甄選正取1名,得擇優備取2名,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並以遞補本職缺為限;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本公所亦得予以從缺。 四、經初審合格者,擇符合本公所需求者通知面試,實際時間另以電話或電子郵件通知。(聯絡人:陳小姐03-3348058分機3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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