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泰山戶政事務所
約僱人員

公告日 114/07/15
刊登起迄日 114/07/14 ~ 114/07/2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泰山戶政事務所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職等 約僱2等230薪點(月薪31993)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地點 新北市泰山區全興路212號4樓。
工作內容 受理各項戶籍登記及證明文件核發及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國民中學或初級中等學校畢業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專長足以勝任者並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之情事者。 二、工作積極、學習能力強、操守清廉無不良嗜好。 三、須熟諳電腦操作並能配合機關需求加班及職務輪調。 四、具戶政經驗者優先進用。
聯絡方式 請檢附以下證件並依序排放(A4紙張裝訂)1.約僱人員甄選報名表(含自傳、履歷表)2.最高學歷證件3.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以上資料除甄選報名表外均為影本。於114年7月21日(一)17:00分前寄(送)達新北市泰山區全興路212號4樓林小姐收,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職務及白天聯絡電話。報名人數超過5名者本所得擇優通知面試,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並得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若干名,候補期間3個月。聯絡人:林小姐,聯絡電話:(02)29096775轉21。 僱用期間自通知報到日起至115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分發人員報到前一日止(約115年3月)
聯絡Email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約僱人員
114/04/15~114/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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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7/15

刊登起迄日期

114/07/14 ~ 114/07/2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泰山戶政事務所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職等

約僱2等230薪點(月薪31993)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內容

受理各項戶籍登記及證明文件核發及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國民中學或初級中等學校畢業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專長足以勝任者並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之情事者。 二、工作積極、學習能力強、操守清廉無不良嗜好。 三、須熟諳電腦操作並能配合機關需求加班及職務輪調。 四、具戶政經驗者優先進用。

聯絡方式

請檢附以下證件並依序排放(A4紙張裝訂)1.約僱人員甄選報名表(含自傳、履歷表)2.最高學歷證件3.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以上資料除甄選報名表外均為影本。於114年7月21日(一)17:00分前寄(送)達新北市泰山區全興路212號4樓林小姐收,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職務及白天聯絡電話。報名人數超過5名者本所得擇優通知面試,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並得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若干名,候補期間3個月。聯絡人:林小姐,聯絡電話:(02)29096775轉21。 僱用期間自通知報到日起至115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分發人員報到前一日止(約115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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