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華江高級中學
約僱人員(須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
公告日 | 114/07/15 |
---|---|
刊登起迄日 | 114/07/14 ~ 114/07/20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臺北市立華江高級中學 |
職稱 | 約僱人員(須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 |
職系 | 無 |
職等 | |
縣市 | 臺北市 |
工作地點 | 臺北市立華江高級中學(臺北市萬華區西藏路213號) |
工作內容 | (一)協助教務處行政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未具雙重國籍、年齡未滿65歲之中華民國國民,並符合下列資格者: (一)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在有效期限者。 (二)須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熟悉Internet、Office(word、excel)等軟體操作。 (三)品行端正、勤奮盡責、無不良犯罪紀錄及嗜好、具服務熱忱,願配合校務工作者。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並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者。 (五)曾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學校不得僱用: 1.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2條第1項之性侵害犯罪,經有罪判決確定。 2.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 3.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及終身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之必要。 4.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之必要,且議決1年至4年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於該管制期間。 5.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9條第6項第2款之情事。 6.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9條第6項第3款之情事,且於該認定1年至4年不得聘用或僱用期間。 |
聯絡方式 | (一)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恕不受理紙本郵寄應徵),請於報名截止日114年7月20日(星期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需填寫簡要自述)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同意授權開放履歷調閱,並點選【我的應徵】上傳下列證明文件電子檔(請依序排列合併成1份PDF檔),逾期或上傳資料不齊者,恕不受理: 1.報名表(請貼妥照片,如附件1)、甄選簡歷自傳(如附件2)。(簡章及報名表請至本校官網下載,建議使用chrome較能正常開啟) 2.國民身份證正、反面。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4.身心障礙手冊(需在有效期限內)正、反面。 5.其他經歷證明及證照。 (二)聯絡人:人事室陳先生或蘇小姐 電話:23019946分機161或162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
公告日期
114/07/15
刊登起迄日期
114/07/14 ~ 114/07/2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立華江高級中學
職稱
約僱人員(須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
職系
無
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一)協助教務處行政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未具雙重國籍、年齡未滿65歲之中華民國國民,並符合下列資格者: (一)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在有效期限者。 (二)須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熟悉Internet、Office(word、excel)等軟體操作。 (三)品行端正、勤奮盡責、無不良犯罪紀錄及嗜好、具服務熱忱,願配合校務工作者。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並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者。 (五)曾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學校不得僱用: 1.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2條第1項之性侵害犯罪,經有罪判決確定。 2.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 3.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及終身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之必要。 4.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之必要,且議決1年至4年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於該管制期間。 5.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9條第6項第2款之情事。 6.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9條第6項第3款之情事,且於該認定1年至4年不得聘用或僱用期間。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恕不受理紙本郵寄應徵),請於報名截止日114年7月20日(星期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需填寫簡要自述)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同意授權開放履歷調閱,並點選【我的應徵】上傳下列證明文件電子檔(請依序排列合併成1份PDF檔),逾期或上傳資料不齊者,恕不受理: 1.報名表(請貼妥照片,如附件1)、甄選簡歷自傳(如附件2)。(簡章及報名表請至本校官網下載,建議使用chrome較能正常開啟) 2.國民身份證正、反面。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4.身心障礙手冊(需在有效期限內)正、反面。 5.其他經歷證明及證照。 (二)聯絡人:人事室陳先生或蘇小姐 電話:23019946分機161或162
聯絡Email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目前尚無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