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木柵垃圾焚化廠
約僱人員

公告日 114/07/15
刊登起迄日 114/07/14 ~ 114/07/2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木柵垃圾焚化廠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職等 約僱5等(320薪點,44,512元)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木柵垃圾焚化廠(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5段53號,本廠位於臺北市立動物園斜對面長頸鹿煙囪附近;北二高萬芳交流道下,左轉約300公尺後,請於木柵路5段43巷進入後,上坡約200公尺右轉即達)
工作內容 1.博嘉運動公園回饋設施管理業務 2.環境教育及環教志工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大專以上畢業。 2.熟諳Excel、Word電腦軟體操作與公文文書處理能力。 3.具有公務機關相關工作經驗尤佳。 4.積極、學習能力強、操守清廉無不良嗜好,且能配合業務需要加班及職務調整者尤佳。 5.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至28條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報名,意者請於114年7月21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登入「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填寫履歷資料內容,並將身分證影本、最高學歷證書影本、相關專長或經歷證明文件等掃描成PDF檔合併上傳為附件,完成後勾選本職缺應徵,並同意授權本廠得直接取得應試者完整履歷資料。如有疑義請洽人事室朱小姐,聯絡電話02-22300800轉406。 (二)初審合格者擇期安排面試,不合格者,恕不另予通知亦不退件。 (三)本職缺視實際面試成績擇優錄正取1名,得候補1至2名,候補期限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6個月。 (四)本職缺為函商外補人員未到職前僱用職務代理,僱用期間為實際到職日起至114年9月21日止。如代理原因消失或契約期滿,受僱人員應無條件接受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備註: 待遇:月支報酬320薪點(約44,512元)。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4/07/15

刊登起迄日期

114/07/14 ~ 114/07/2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木柵垃圾焚化廠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職等

約僱5等(320薪點,44,512元)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1.博嘉運動公園回饋設施管理業務 2.環境教育及環教志工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大專以上畢業。 2.熟諳Excel、Word電腦軟體操作與公文文書處理能力。 3.具有公務機關相關工作經驗尤佳。 4.積極、學習能力強、操守清廉無不良嗜好,且能配合業務需要加班及職務調整者尤佳。 5.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至28條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報名,意者請於114年7月21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登入「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填寫履歷資料內容,並將身分證影本、最高學歷證書影本、相關專長或經歷證明文件等掃描成PDF檔合併上傳為附件,完成後勾選本職缺應徵,並同意授權本廠得直接取得應試者完整履歷資料。如有疑義請洽人事室朱小姐,聯絡電話02-22300800轉406。 (二)初審合格者擇期安排面試,不合格者,恕不另予通知亦不退件。 (三)本職缺視實際面試成績擇優錄正取1名,得候補1至2名,候補期限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6個月。 (四)本職缺為函商外補人員未到職前僱用職務代理,僱用期間為實際到職日起至114年9月21日止。如代理原因消失或契約期滿,受僱人員應無條件接受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備註: 待遇:月支報酬320薪點(約44,512元)。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重複開缺
無歷史資料
回上頁
留言區

目前尚無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