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北門高級中學
學務創新人員

公告日 114/07/15
刊登起迄日 114/07/14 ~ 114/07/2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北門高級中學
職稱 學務創新人員
職系
職等
縣市 臺南市
工作地點 國立北⾨⾼級中學。(臺南市佳⾥區六安⾥269號)
工作內容 依「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推動高級中等學校學務創新人員要點」規定於第一點(工作內涵)、第四點(業務內容)及勞動契約所載之事項,其他工作內容說明如下: 1.辦理學生事務相關工作: (1)學生交通車相關業務。 (2)校園安全及危機管理事宜、協助學生生活輔導及照顧、學生上放學交通導護、校外聯巡、學生宿舍管理輔導員或幹事職代。 (3)交通安全管理維護工作之執行暨交通安全宣導教育推展(含校內交通安全委員會議。 ) (4)防制學生藥物濫用等工作。 (5)協助學校執行防制校園霸凌、性別平等(含性別平等教育)、校園災害防救等各項工作。 (6)協助賃居、寄宿、工讀學生輔導等工作。 (7)協助學生偏差行為預防與輔導。 2.辦理校園安全維護工作: (1)支援校園內外(含教職員生)緊急突發事件處理。 (2)校園內人員安全防護等相關業務。 3.支援相關單位: (1)處理或支援校外會、聯絡處、學校學務及軍訓單位之相關工作。 (2)如遇有特殊或重大校安事件,應依主管機關及校外會之指揮(導),至指定地點協助處理。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 具備教育部學務(含校安)儲備人員培訓合格證書者。 (二) 具有學務相關工作經驗一年以上者。 (三) 大專校院以上畢業者。 依上開第(二)款、第(三)款規定進用之人員,應自進用之日起至次年 12月 31 日前,取得教育部學務(含校安)儲備人員培訓合格證書。
聯絡方式 聯絡電話:06-5712885,聯絡⼈:羅啓明。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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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7/15

刊登起迄日期

114/07/14 ~ 114/07/2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北門高級中學

職稱

學務創新人員

職系

職等

縣市

臺南市

工作內容

依「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推動高級中等學校學務創新人員要點」規定於第一點(工作內涵)、第四點(業務內容)及勞動契約所載之事項,其他工作內容說明如下: 1.辦理學生事務相關工作: (1)學生交通車相關業務。 (2)校園安全及危機管理事宜、協助學生生活輔導及照顧、學生上放學交通導護、校外聯巡、學生宿舍管理輔導員或幹事職代。 (3)交通安全管理維護工作之執行暨交通安全宣導教育推展(含校內交通安全委員會議。 ) (4)防制學生藥物濫用等工作。 (5)協助學校執行防制校園霸凌、性別平等(含性別平等教育)、校園災害防救等各項工作。 (6)協助賃居、寄宿、工讀學生輔導等工作。 (7)協助學生偏差行為預防與輔導。 2.辦理校園安全維護工作: (1)支援校園內外(含教職員生)緊急突發事件處理。 (2)校園內人員安全防護等相關業務。 3.支援相關單位: (1)處理或支援校外會、聯絡處、學校學務及軍訓單位之相關工作。 (2)如遇有特殊或重大校安事件,應依主管機關及校外會之指揮(導),至指定地點協助處理。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 具備教育部學務(含校安)儲備人員培訓合格證書者。 (二) 具有學務相關工作經驗一年以上者。 (三) 大專校院以上畢業者。 依上開第(二)款、第(三)款規定進用之人員,應自進用之日起至次年 12月 31 日前,取得教育部學務(含校安)儲備人員培訓合格證書。

聯絡方式

聯絡電話:06-5712885,聯絡⼈:羅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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