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北門高級中學
學務創新人員
公告日 | 114/07/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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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7/14 ~ 114/07/25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國立北門高級中學 |
職稱 | 學務創新人員 |
職系 | 無 |
職等 | |
縣市 | 臺南市 |
工作地點 | 國立北⾨⾼級中學。(臺南市佳⾥區六安⾥269號) |
工作內容 | 依「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推動高級中等學校學務創新人員要點」規定於第一點(工作內涵)、第四點(業務內容)及勞動契約所載之事項,其他工作內容說明如下: 1.辦理學生事務相關工作: (1)學生交通車相關業務。 (2)校園安全及危機管理事宜、協助學生生活輔導及照顧、學生上放學交通導護、校外聯巡、學生宿舍管理輔導員或幹事職代。 (3)交通安全管理維護工作之執行暨交通安全宣導教育推展(含校內交通安全委員會議。 ) (4)防制學生藥物濫用等工作。 (5)協助學校執行防制校園霸凌、性別平等(含性別平等教育)、校園災害防救等各項工作。 (6)協助賃居、寄宿、工讀學生輔導等工作。 (7)協助學生偏差行為預防與輔導。 2.辦理校園安全維護工作: (1)支援校園內外(含教職員生)緊急突發事件處理。 (2)校園內人員安全防護等相關業務。 3.支援相關單位: (1)處理或支援校外會、聯絡處、學校學務及軍訓單位之相關工作。 (2)如遇有特殊或重大校安事件,應依主管機關及校外會之指揮(導),至指定地點協助處理。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 具備教育部學務(含校安)儲備人員培訓合格證書者。 (二) 具有學務相關工作經驗一年以上者。 (三) 大專校院以上畢業者。 依上開第(二)款、第(三)款規定進用之人員,應自進用之日起至次年 12月 31 日前,取得教育部學務(含校安)儲備人員培訓合格證書。 |
聯絡方式 | 聯絡電話:06-5712885,聯絡⼈:羅啓明。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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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7/15
刊登起迄日期
114/07/14 ~ 114/07/2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北門高級中學
職稱
學務創新人員
職系
無
職等
縣市
臺南市
工作內容
依「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推動高級中等學校學務創新人員要點」規定於第一點(工作內涵)、第四點(業務內容)及勞動契約所載之事項,其他工作內容說明如下: 1.辦理學生事務相關工作: (1)學生交通車相關業務。 (2)校園安全及危機管理事宜、協助學生生活輔導及照顧、學生上放學交通導護、校外聯巡、學生宿舍管理輔導員或幹事職代。 (3)交通安全管理維護工作之執行暨交通安全宣導教育推展(含校內交通安全委員會議。 ) (4)防制學生藥物濫用等工作。 (5)協助學校執行防制校園霸凌、性別平等(含性別平等教育)、校園災害防救等各項工作。 (6)協助賃居、寄宿、工讀學生輔導等工作。 (7)協助學生偏差行為預防與輔導。 2.辦理校園安全維護工作: (1)支援校園內外(含教職員生)緊急突發事件處理。 (2)校園內人員安全防護等相關業務。 3.支援相關單位: (1)處理或支援校外會、聯絡處、學校學務及軍訓單位之相關工作。 (2)如遇有特殊或重大校安事件,應依主管機關及校外會之指揮(導),至指定地點協助處理。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 具備教育部學務(含校安)儲備人員培訓合格證書者。 (二) 具有學務相關工作經驗一年以上者。 (三) 大專校院以上畢業者。 依上開第(二)款、第(三)款規定進用之人員,應自進用之日起至次年 12月 31 日前,取得教育部學務(含校安)儲備人員培訓合格證書。
聯絡方式
聯絡電話:06-5712885,聯絡⼈:羅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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