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立大業實驗國民中學
幹事
| 公告日 | 114/07/15 |
|---|---|
| 刊登起迄日 | 114/07/14 ~ 114/07/17 已過期 |
| 機關名稱 | 嘉義市立大業實驗國民中學 |
| 職稱 | 幹事 |
| 職系 | 文教行政 |
| 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 縣市 | 嘉義市 |
| 工作地點 | 嘉義市東區大業街57號 |
| 工作內容 | 1. 財產購置、變更、租賃、報廢之處理。 2. 登記、整理、保管各類財產表卡。 3. 物品保管與分發使用登記。 4. 辦理車輛保養、請照、登記、檢驗等。 5.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資格條件 | 1. 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2. 具文教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人員。 3. 最近3年考績須2年列甲等,1年列乙等以上。 4.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9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等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事。 5. 具採購專業人員基礎訓練及格證書。 6. 具電腦文書處理(含公文系統、word、Excel)與網路操作能力。 7. 有工作熱忱、學習能力及主動積極服務,願意配合學校需要執行公務及工作職務調整者。 |
| 聯絡方式 | 1. 報名方式: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恕不受理紙本郵寄,應徵人員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查詢本職缺後點選「我要應徵」,詳讀職缺應徵步驟提示訊息後,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職缺應徵畫面線上應徵。 2. 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並依面試結果排序辦理甄選;未獲面試或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3. 本次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4. 繳驗之各種證明文件,如有虛偽情事者,除取消其錄取資格外,如涉及行政、刑事及民事責任由參加甄選人員自行負責。 5. 聯絡電話:05-2223082#59(人事室吳先生) |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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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7/15
刊登起迄日期
114/07/14 ~ 114/07/1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嘉義市立大業實驗國民中學
職稱
幹事
職系
文教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嘉義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1. 財產購置、變更、租賃、報廢之處理。 2. 登記、整理、保管各類財產表卡。 3. 物品保管與分發使用登記。 4. 辦理車輛保養、請照、登記、檢驗等。 5.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 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2. 具文教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人員。 3. 最近3年考績須2年列甲等,1年列乙等以上。 4.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9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等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事。 5. 具採購專業人員基礎訓練及格證書。 6. 具電腦文書處理(含公文系統、word、Excel)與網路操作能力。 7. 有工作熱忱、學習能力及主動積極服務,願意配合學校需要執行公務及工作職務調整者。
聯絡方式
1. 報名方式: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恕不受理紙本郵寄,應徵人員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查詢本職缺後點選「我要應徵」,詳讀職缺應徵步驟提示訊息後,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職缺應徵畫面線上應徵。 2. 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並依面試結果排序辦理甄選;未獲面試或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3. 本次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4. 繳驗之各種證明文件,如有虛偽情事者,除取消其錄取資格外,如涉及行政、刑事及民事責任由參加甄選人員自行負責。 5. 聯絡電話:05-2223082#59(人事室吳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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