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萬榮鄉公所
技佐

公告日 114/07/15
刊登起迄日 114/07/14 ~ 114/07/2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花蓮縣萬榮鄉公所
職稱 技佐
職系 土木工程
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縣市 花蓮縣
工作地點 979花蓮縣萬榮鄉萬榮村1鄰19號
工作內容 (一)、公共工程建設管理。25% (二)、公園路燈、水利工程(含排水設施)維護管理。25% (三)、天然災害復建及搶修工程。20% (四)、城鄉計畫及各項工程勘查規畫作業20%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10%
資格條件 一、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或高中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 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工作經驗者。 (二)有電腦相關經驗者為佳。 (三)具原住民身分者 (尤佳)。 註: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者、具中華民國國籍兼具外國國籍者,不符合甄選資格。 二、遴選方式: (一)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履歷表格式下載︰銓敘部全球資訊網/下載專區/常用表格下載/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最高學歷證件影本、相關工作經驗佐證資料影本,於報名截止時間前親自送達或掛號郵寄:979花蓮縣萬榮鄉萬榮村1鄰19號,人事室收(不以郵戳為憑,證件不齊或逾期不予受理;親自報名者於上班時間內收件,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3時00分至17時00分),信封請註明:應徵建設課約僱職務代理人。 (二)資格不符及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另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三)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本所將擇優通知面試或測驗,報名時請務必填寫目前使用中之E-mail。 (四)錄取名單,經由人事室正式通知,並公布於本所網站。 三、報名截止日期: 自即日起至114年7月23日止(星期二)17時00分止。
聯絡方式 聯絡電話及人員:03-8751321*191,人事室、EMAIL:[email protected]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約僱職務代理人
114/05/01~114/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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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7/15

刊登起迄日期

114/07/14 ~ 114/07/2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花蓮縣萬榮鄉公所

職稱

技佐

職系

土木工程

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縣市

花蓮縣

工作內容

(一)、公共工程建設管理。25% (二)、公園路燈、水利工程(含排水設施)維護管理。25% (三)、天然災害復建及搶修工程。20% (四)、城鄉計畫及各項工程勘查規畫作業20%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10%

資格條件

一、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或高中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 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工作經驗者。 (二)有電腦相關經驗者為佳。 (三)具原住民身分者 (尤佳)。 註: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者、具中華民國國籍兼具外國國籍者,不符合甄選資格。 二、遴選方式: (一)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履歷表格式下載︰銓敘部全球資訊網/下載專區/常用表格下載/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最高學歷證件影本、相關工作經驗佐證資料影本,於報名截止時間前親自送達或掛號郵寄:979花蓮縣萬榮鄉萬榮村1鄰19號,人事室收(不以郵戳為憑,證件不齊或逾期不予受理;親自報名者於上班時間內收件,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3時00分至17時00分),信封請註明:應徵建設課約僱職務代理人。 (二)資格不符及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另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三)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本所將擇優通知面試或測驗,報名時請務必填寫目前使用中之E-mail。 (四)錄取名單,經由人事室正式通知,並公布於本所網站。 三、報名截止日期: 自即日起至114年7月23日止(星期二)17時00分止。

聯絡方式

聯絡電話及人員:03-8751321*191,人事室、EMAIL:[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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