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溪湖高級中學
組長

公告日 114/07/15
刊登起迄日 114/07/14 ~ 114/07/2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溪湖高級中學
職稱 組長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彰化縣
工作地點 國立溪湖高級中學總務處文書組(彰化縣溪湖鎮大溪路二段86號)
工作內容 (一)公文收發、查催、繕校、歸檔、借閱、檔案目錄彙送等文書及檔案管理、典守學校印信、辦理公文電子化、公務報表傳輸、逾期檔案造冊銷毀事項。 (二)校務會議、行政會議通知及記錄、承辦相關公文。 (三)各單位寄發信件之處理及掛號信件與包裹簽收、保管、轉發事項。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五)本職缺須配合輪調本校總務處出納組或庶務組組長職務。
資格條件 具中華民國國籍未具雙重國籍,並符合下列條件者: (一)公務人員考試及格,經銓敘部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5職等以上,且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須符合109年1月16日施行之職組暨職系名稱一覽表任用資格)。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及特考特用限制調任者(報名截止日前未在限制轉調期限者,始受理報名),及無性侵害、性騷擾及妨礙性自主等犯罪紀錄,且無尚在調查階段或已遭提起公訴之情事。 (三)最近5年內未曾受懲戒處分或行政懲處者。 (四)具電腦操作技能(word、excel、powerpoint等),具採購專業人員證照者尤佳,且須配合學校需要工作調整或職務輪調。
聯絡方式 (一)應徵人員請於114年7月21日(星期一)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供徵才機關調閱,並將相關證明文件(含身分證正反面、現職派令、現職銓敘審定函或曾經銓敘審定符合調任「綜合行政」職系職務審定函、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如未滿5年則檢附歷年考績通知書】及其他證明文件(身心障礙證明、原住民族身分證明、其他專業或語言能力證照等),合併為1個 pdf 檔完整上傳。 (二)初審合格者本校擇優通知面試,報名參加甄選者不得具有雙重國籍,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 (三)甄選錄取者由本校通知當事人辦理進用。本職缺錄取正取1人,並得視甄選情形列候補2人,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如不符本校所需,本校得斟酌情況予以從缺。 (四)聯絡人:任用資格部分,請洽人事室04-8826436分機1800、1810,工作內容部分,請洽總務處04-8826436分機1400。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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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7/15

刊登起迄日期

114/07/14 ~ 114/07/2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溪湖高級中學

職稱

組長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彰化縣

工作內容

(一)公文收發、查催、繕校、歸檔、借閱、檔案目錄彙送等文書及檔案管理、典守學校印信、辦理公文電子化、公務報表傳輸、逾期檔案造冊銷毀事項。 (二)校務會議、行政會議通知及記錄、承辦相關公文。 (三)各單位寄發信件之處理及掛號信件與包裹簽收、保管、轉發事項。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五)本職缺須配合輪調本校總務處出納組或庶務組組長職務。

資格條件

具中華民國國籍未具雙重國籍,並符合下列條件者: (一)公務人員考試及格,經銓敘部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5職等以上,且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須符合109年1月16日施行之職組暨職系名稱一覽表任用資格)。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及特考特用限制調任者(報名截止日前未在限制轉調期限者,始受理報名),及無性侵害、性騷擾及妨礙性自主等犯罪紀錄,且無尚在調查階段或已遭提起公訴之情事。 (三)最近5年內未曾受懲戒處分或行政懲處者。 (四)具電腦操作技能(word、excel、powerpoint等),具採購專業人員證照者尤佳,且須配合學校需要工作調整或職務輪調。

聯絡方式

(一)應徵人員請於114年7月21日(星期一)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供徵才機關調閱,並將相關證明文件(含身分證正反面、現職派令、現職銓敘審定函或曾經銓敘審定符合調任「綜合行政」職系職務審定函、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如未滿5年則檢附歷年考績通知書】及其他證明文件(身心障礙證明、原住民族身分證明、其他專業或語言能力證照等),合併為1個 pdf 檔完整上傳。 (二)初審合格者本校擇優通知面試,報名參加甄選者不得具有雙重國籍,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 (三)甄選錄取者由本校通知當事人辦理進用。本職缺錄取正取1人,並得視甄選情形列候補2人,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如不符本校所需,本校得斟酌情況予以從缺。 (四)聯絡人:任用資格部分,請洽人事室04-8826436分機1800、1810,工作內容部分,請洽總務處04-8826436分機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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