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立經國國民中學
事務組長

公告日 113/12/02
刊登起迄日 113/11/29 ~ 113/12/0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立經國國民中學
職稱 事務組長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地點 (一)桃園市立經國國民中學總務處(330008桃園市桃園區經國路276號) (二)本職缺為預估缺,預計114年3月1日後出缺,倘現職人員因故未離職,本校保有甄補之權利。
工作內容 (一)擬訂各項事務及管理警衛工作事宜。 (二)辦理各項採購及招標案等作業。 (三)協助各處室慶典活動、場地佈置及各項機具設備使用。 (四)辦理公共安全檢查、消防安全檢查、校園安全管理等業務。 (五)管理及維護校舍。 (六)財產帳及物品帳管理、編造財產目錄及其增減登記、協助各項設備與辦公用品採購相關 事項。 (七)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考試及格,經銓敘部審定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含)合格實授,並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二)未曾受懲戒、行政處分;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及公務人員任用法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及相關法令規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任用後發現得撤銷)。 (三)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品行端正、具主動服務熱忱、協調溝通能力、注重行政倫理,並須配合學校業務需要,實施職務輪調。 (四)具有綜合行政業務相關知能,並具備WORD、EXCEL、e-mail等文書編輯操作處理能力。 (五)具有政府採購專業人員證照、電腦專長、熟悉總務行政者優先考量。
聯絡方式 (一) 線上應徵: 請於113年12月6日 (星期五 )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本校人事室聯絡電話:(03)3572699分機710。 (二) 上傳資料:請將以下資料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電子檔,於事求人網站上傳。(如有上傳問題再請將相關附件資料[email protected],完成後請於上班時間以電話與本校確認(03)3572699分機710。) 1.甄選報名表、簡歷自傳。 2.公務人員履歷表【現職人員免附,各項資料(含獎懲紀錄、簡要自述)請務必填寫完 整】。 3.切結書。 4.國民身份證正反面。 5.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6.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 7.現職派令。 8.現職銓敘部銓敘審定函。 9. 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10. 男性請繳交退伍令或免服兵役證明(無則免附) 11.特殊專長或特殊表現證明文件(具有採購專業證照者尤佳,無者免繳)。 ※說明:各項證件如有虛偽、不實等情事者,取消甄選及錄取資格並負相關法律責任。經書面資料審查合格者,由本校擇優通知甄選(不合格者恕不通知)。 七、甄選方式: (一)書面審查: 1.初審為書面資料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擇優標準項目含相關工作經驗、相關證照、進修研習內容、歷年考績獎懲紀錄等。 2. 甄選日期及時間另行通知,未入選參加面試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 (二)面試(占100%):內容包括:儀容舉止、表達能力、工作理念、服務熱忱、問題處理等)。逾時仍未到場者視同棄權,不得參加甄選。甄選成績未達本校錄取標準80分者,錄取從缺。 八、甄選結果:錄取名單於甄選作業完成後,另於本校網站公告。除錄取者由本校逕予通知,辦理商調作業外,餘不再通知。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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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3/12/02

刊登起迄日期

113/11/29 ~ 113/12/0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立經國國民中學

職稱

事務組長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內容

(一)擬訂各項事務及管理警衛工作事宜。 (二)辦理各項採購及招標案等作業。 (三)協助各處室慶典活動、場地佈置及各項機具設備使用。 (四)辦理公共安全檢查、消防安全檢查、校園安全管理等業務。 (五)管理及維護校舍。 (六)財產帳及物品帳管理、編造財產目錄及其增減登記、協助各項設備與辦公用品採購相關 事項。 (七)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考試及格,經銓敘部審定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含)合格實授,並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二)未曾受懲戒、行政處分;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及公務人員任用法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及相關法令規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任用後發現得撤銷)。 (三)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品行端正、具主動服務熱忱、協調溝通能力、注重行政倫理,並須配合學校業務需要,實施職務輪調。 (四)具有綜合行政業務相關知能,並具備WORD、EXCEL、e-mail等文書編輯操作處理能力。 (五)具有政府採購專業人員證照、電腦專長、熟悉總務行政者優先考量。

聯絡方式

(一) 線上應徵: 請於113年12月6日 (星期五 )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本校人事室聯絡電話:(03)3572699分機710。 (二) 上傳資料:請將以下資料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電子檔,於事求人網站上傳。(如有上傳問題再請將相關附件資料[email protected],完成後請於上班時間以電話與本校確認(03)3572699分機710。) 1.甄選報名表、簡歷自傳。 2.公務人員履歷表【現職人員免附,各項資料(含獎懲紀錄、簡要自述)請務必填寫完 整】。 3.切結書。 4.國民身份證正反面。 5.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6.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 7.現職派令。 8.現職銓敘部銓敘審定函。 9. 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10. 男性請繳交退伍令或免服兵役證明(無則免附) 11.特殊專長或特殊表現證明文件(具有採購專業證照者尤佳,無者免繳)。 ※說明:各項證件如有虛偽、不實等情事者,取消甄選及錄取資格並負相關法律責任。經書面資料審查合格者,由本校擇優通知甄選(不合格者恕不通知)。 七、甄選方式: (一)書面審查: 1.初審為書面資料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擇優標準項目含相關工作經驗、相關證照、進修研習內容、歷年考績獎懲紀錄等。 2. 甄選日期及時間另行通知,未入選參加面試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 (二)面試(占100%):內容包括:儀容舉止、表達能力、工作理念、服務熱忱、問題處理等)。逾時仍未到場者視同棄權,不得參加甄選。甄選成績未達本校錄取標準80分者,錄取從缺。 八、甄選結果:錄取名單於甄選作業完成後,另於本校網站公告。除錄取者由本校逕予通知,辦理商調作業外,餘不再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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