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約聘人員

公告日 114/07/15
刊登起迄日 114/07/14 ~ 114/07/2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高雄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職稱 約聘人員
職系
職等 312薪點(43,399元)
縣市 高雄市
工作地點 高雄市政府經濟發展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3路2號9樓)
工作內容 一、 協助各項政策設計、撰擬、行銷等業務。 二、 襄助機關首長處理公共事務。 三、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具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一) 國內外大學畢業者。 (二) 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
聯絡方式 伍、 報名方式: 一、 本次甄選採紙本報名,請填寫「甄選報名表」及「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各1份(請用電腦登打,並將登打完成之甄選報名表word檔寄至承辦人信箱[email protected],另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免寄電子檔),併同相關證明文件寄送。 二、 紙本檢附文件中,請務必檢附下列表件: (一) 甄選報名表:「報名者簽名」欄位須本人簽名。 (二) 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每筆資料需登載正確無誤,並填妥簡要自述且「填表人」欄位須本人簽名。 (三)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四) 與本職缺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證明文件:請提供離職證明、服務證明等文件,請勿僅檢附勞工保險投保紀錄。 (以上證件請送影本、依序排列裝訂,註記資料正確無訛並簽名。) 三、 信封請註明「應徵約聘人員」及白天聯絡電話,於徵才期限內以掛號郵寄或逕送本局人事室辦理。逾期(郵戳為憑)及證件不全者恕不受理,另不合格或未錄取者恕不退件。掛號郵寄資訊如下: (一) 收件人:高雄市政府經濟發展局人事室 張科員(07-3373177)。 (二) 地 址:(802721)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9樓。 陸、 甄選方式: 一、 經書面資料審查後擇優通知面試。 二、 如經通知甄試,未克出席者視同放棄;另甄試成績未達80分者不予遴用。 貳、 備註: 一、 本甄選得擇優增列備取人員1至2名,備取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二、 經甄選錄取人員仍應依規定陳報高雄市政府核准後始行生效,屆時將以電話通知錄取人員,未錄取者恕不通知。 三、 甄選結束後報名資料如需寄回,請檢附填妥收件人之回郵信封,俾憑辦理。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4/07/15

刊登起迄日期

114/07/14 ~ 114/07/21 已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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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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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聘人員

職系

職等

312薪點(43,39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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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

工作內容

一、 協助各項政策設計、撰擬、行銷等業務。 二、 襄助機關首長處理公共事務。 三、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具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一) 國內外大學畢業者。 (二) 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

聯絡方式

伍、 報名方式: 一、 本次甄選採紙本報名,請填寫「甄選報名表」及「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各1份(請用電腦登打,並將登打完成之甄選報名表word檔寄至承辦人信箱[email protected],另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免寄電子檔),併同相關證明文件寄送。 二、 紙本檢附文件中,請務必檢附下列表件: (一) 甄選報名表:「報名者簽名」欄位須本人簽名。 (二) 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每筆資料需登載正確無誤,並填妥簡要自述且「填表人」欄位須本人簽名。 (三)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四) 與本職缺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證明文件:請提供離職證明、服務證明等文件,請勿僅檢附勞工保險投保紀錄。 (以上證件請送影本、依序排列裝訂,註記資料正確無訛並簽名。) 三、 信封請註明「應徵約聘人員」及白天聯絡電話,於徵才期限內以掛號郵寄或逕送本局人事室辦理。逾期(郵戳為憑)及證件不全者恕不受理,另不合格或未錄取者恕不退件。掛號郵寄資訊如下: (一) 收件人:高雄市政府經濟發展局人事室 張科員(07-3373177)。 (二) 地 址:(802721)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9樓。 陸、 甄選方式: 一、 經書面資料審查後擇優通知面試。 二、 如經通知甄試,未克出席者視同放棄;另甄試成績未達80分者不予遴用。 貳、 備註: 一、 本甄選得擇優增列備取人員1至2名,備取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二、 經甄選錄取人員仍應依規定陳報高雄市政府核准後始行生效,屆時將以電話通知錄取人員,未錄取者恕不通知。 三、 甄選結束後報名資料如需寄回,請檢附填妥收件人之回郵信封,俾憑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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