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 114/07/15 |
---|---|
刊登起迄日 | 114/07/14 ~ 114/07/28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環境部 |
職稱 |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職等 | |
縣市 | 臺北市 |
工作地點 | 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一段83號(綜合規劃司)。 |
工作內容 | (一) 協助辦理推動綠生活轉型技術及淨零綠生活關鍵戰略等事宜。 (二) 協助辦理推動環保集點制度業務,包括執行環保集點營運管理作業、宣傳與推廣及維護環保集點平台。 (三) 協助辦理環境永續發展與環保國際合作之規劃、推動及執行事宜。 (四) 協助辦理環保標章產品與綠色採購管理之規劃、推動及執行事宜。 (五) 協助辦理環境保護公共建設計畫推動與預算執行相關工作、地方環保機關環境保護績效考核相關工作。 (六) 公文、行政事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 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歷畢業,環境保護或公共衛生相關科系尤佳。 (二) 身心障礙者、原住民族、中高齡者及更生受保護人等就業弱勢者得優先考量。 (三) 本職務係辦理本部人員留職停薪期間所留業務,職務代理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至代理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暫訂於116年8月13日)即予解僱。 |
聯絡方式 | (一) 應備資料: 1、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2、 工作經歷證明。 3、 其他相關證明文件(例如採購人員專業證照、資訊相關證照或身心障礙證明等)。 (二) 線上應徵:請於114年7月28日前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進行註冊(操作說明請至本部全球資訊網首頁https://www.moenv.gov.tw「訊息與公告/徵才公告」下載)。 ★學經歷有填寫欄位限制,請填入最高學歷及最近5筆經歷,完整學經歷情形得上傳佐證資料證明。自傳以500字為限,請簡要自我介紹。 (三) 逾期或證件不齊全,不予受理,不合格者恕不通知或退件;報名參加甄選者不得具有雙重國籍或赴陸設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申領陸方身分證、定居證及居住證;證件經審查後,不予退還。資料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筆試(包含電腦實機操作),筆試成績通過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克參加筆試、面試者,視同放棄應徵資格,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四) 本職缺依被代理職務職等及本部公告所定資格條件核給280薪點,折合新臺幣(以下同)3萬8,948元(薪點折合率依行政院通案規定每點折合139.1元)。 (五) 本部得視甄選情形增列候補名額至多 2名,候補期限自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算3個月,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同單位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則自動喪失候補資格。 (六) 聯絡人:綜合規劃司盧小姐或姚小姐,聯絡電話:02-23117722分機2912或2913。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
公告日期
114/07/15
刊登起迄日期
114/07/14 ~ 114/07/28 已過期
機關名稱
環境部
職稱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職系
無
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一) 協助辦理推動綠生活轉型技術及淨零綠生活關鍵戰略等事宜。 (二) 協助辦理推動環保集點制度業務,包括執行環保集點營運管理作業、宣傳與推廣及維護環保集點平台。 (三) 協助辦理環境永續發展與環保國際合作之規劃、推動及執行事宜。 (四) 協助辦理環保標章產品與綠色採購管理之規劃、推動及執行事宜。 (五) 協助辦理環境保護公共建設計畫推動與預算執行相關工作、地方環保機關環境保護績效考核相關工作。 (六) 公文、行政事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 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歷畢業,環境保護或公共衛生相關科系尤佳。 (二) 身心障礙者、原住民族、中高齡者及更生受保護人等就業弱勢者得優先考量。 (三) 本職務係辦理本部人員留職停薪期間所留業務,職務代理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至代理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暫訂於116年8月13日)即予解僱。
聯絡方式
(一) 應備資料: 1、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2、 工作經歷證明。 3、 其他相關證明文件(例如採購人員專業證照、資訊相關證照或身心障礙證明等)。 (二) 線上應徵:請於114年7月28日前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進行註冊(操作說明請至本部全球資訊網首頁https://www.moenv.gov.tw「訊息與公告/徵才公告」下載)。 ★學經歷有填寫欄位限制,請填入最高學歷及最近5筆經歷,完整學經歷情形得上傳佐證資料證明。自傳以500字為限,請簡要自我介紹。 (三) 逾期或證件不齊全,不予受理,不合格者恕不通知或退件;報名參加甄選者不得具有雙重國籍或赴陸設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申領陸方身分證、定居證及居住證;證件經審查後,不予退還。資料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筆試(包含電腦實機操作),筆試成績通過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克參加筆試、面試者,視同放棄應徵資格,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四) 本職缺依被代理職務職等及本部公告所定資格條件核給280薪點,折合新臺幣(以下同)3萬8,948元(薪點折合率依行政院通案規定每點折合139.1元)。 (五) 本部得視甄選情形增列候補名額至多 2名,候補期限自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算3個月,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同單位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則自動喪失候補資格。 (六) 聯絡人:綜合規劃司盧小姐或姚小姐,聯絡電話:02-23117722分機2912或2913。
聯絡Email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目前尚無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