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文山區公所
約僱人員

公告日 114/07/15
刊登起迄日 114/07/14 ~ 114/07/2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文山區公所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職等 約僱5等(280薪點,38,948元)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116008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3段220號8、9樓
工作內容 1、所轄建物(區民活動中心、公民會館等) 規劃設計監造、結算及驗收等事項。 2、協助救災機具協助保養及防災沙包發放回收相關事項。 3、協助8米以下道路、側溝及鄰里公園會勘案件。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性別不拘,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2、土木工程相關系所畢業,具政府機關行政及工程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熟悉文書作業系統(如Office、Word、Excel、PowerPoint等),須能獨立進行專案作業。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7條已屆限齡退休、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第4條不得僱用約僱人員各項情事之一、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不得擔任公職等相關規定及公務員服務法有關兼職、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等情事。
聯絡方式 (一)網路報名者:請於公告日期截止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登入「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填寫完整履歷資料內容,並將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必附)、身分證影本(必附)、相關工作經驗、專業訓練、實績、研究工作證明影本及其他相關證明等文件掃描成PDF檔合併上傳為附件。檢附資料不齊全、資格不符者,恕不受理,亦不另行通知。 (二)Email報名者:請於公告日期截止前將非公務人員履歷表及前開表件電子檔Email至[email protected](紙本恕不受理),郵件標題請註明「應徵臺北市文山區公所經建課約僱人員」,並以電話確認聯絡人是否收到電子郵件。 (三)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面試成績平均分未達80分者,不予錄取。本職缺正取1名(核支五等報酬280薪點,約38,948元),得候補2名,以依序遞補原公開職缺職務,候補期限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進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4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四等考試錄取人員分配報到之前1日止(約115年3月下旬,依規定1年1約僱,期滿除另訂契約不再續僱)。如代理原因消失或契約期滿,受僱人員應無條件接受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五)聯絡電話:工作項目及面試事項請洽02-29365522轉380經建課黃課長、報名事項請洽02-29365522轉313人事室鍾小姐。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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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開缺
約僱人員
114/06/16~11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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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5/27~114/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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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僱人員
114/05/07~114/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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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7/15

刊登起迄日期

114/07/14 ~ 114/07/2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文山區公所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職等

約僱5等(280薪點,38,948元)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1、所轄建物(區民活動中心、公民會館等) 規劃設計監造、結算及驗收等事項。 2、協助救災機具協助保養及防災沙包發放回收相關事項。 3、協助8米以下道路、側溝及鄰里公園會勘案件。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性別不拘,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2、土木工程相關系所畢業,具政府機關行政及工程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熟悉文書作業系統(如Office、Word、Excel、PowerPoint等),須能獨立進行專案作業。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7條已屆限齡退休、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第4條不得僱用約僱人員各項情事之一、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不得擔任公職等相關規定及公務員服務法有關兼職、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等情事。

聯絡方式

(一)網路報名者:請於公告日期截止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登入「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填寫完整履歷資料內容,並將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必附)、身分證影本(必附)、相關工作經驗、專業訓練、實績、研究工作證明影本及其他相關證明等文件掃描成PDF檔合併上傳為附件。檢附資料不齊全、資格不符者,恕不受理,亦不另行通知。 (二)Email報名者:請於公告日期截止前將非公務人員履歷表及前開表件電子檔Email至[email protected](紙本恕不受理),郵件標題請註明「應徵臺北市文山區公所經建課約僱人員」,並以電話確認聯絡人是否收到電子郵件。 (三)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面試成績平均分未達80分者,不予錄取。本職缺正取1名(核支五等報酬280薪點,約38,948元),得候補2名,以依序遞補原公開職缺職務,候補期限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進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4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四等考試錄取人員分配報到之前1日止(約115年3月下旬,依規定1年1約僱,期滿除另訂契約不再續僱)。如代理原因消失或契約期滿,受僱人員應無條件接受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五)聯絡電話:工作項目及面試事項請洽02-29365522轉380經建課黃課長、報名事項請洽02-29365522轉313人事室鍾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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