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外埔區戶政事務所
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 114/07/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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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7/14 ~ 114/07/18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臺中市外埔區戶政事務所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職等 | 約僱 |
縣市 | 臺中市 |
工作地點 | 臺中市外埔區六分路297號二樓 |
工作內容 | 辦理戶籍登記及臨時交辦事項相關工作;另需輪值中班及假日預約(中班12:00-13:30)。 |
資格條件 | 所需資格: (一) 具中華民國國籍。 (二) 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有戶政經驗者尤佳。 (三) 品德操守優良,具服務熱忱及溝通表達能力。 (四) 無「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第4條第1項及第3項所定不得僱用之情事。 (五)薪資:以250薪點支薪,折合新臺幣34,775元(含勞健保、提撥勞工退休金)。 (七)可進用期間:自通知到職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增額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一日止(約114年9月下旬),即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實際僱用期間依契約書而訂)。 |
聯絡方式 | 應徵方式: 請檢具身分證明文件正反面影本、公務人員履歷表(附相片)、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於7月18日前親送或限時掛號郵寄至「438017臺中市外埔區六分路297號二樓」臺中市外埔區戶政事務所人事江先生收,連絡電話04-26833430(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以放棄論,資料提供不實或有遺漏,概由當事人負責),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約僱人員,報名人員經書面資格審查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談,時間另行通知,若資格不符或未遴用者,恕不通知及退件。本次徵才擇優正取1名、後補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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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7/15
刊登起迄日期
114/07/14 ~ 114/07/18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中市外埔區戶政事務所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無
職等
約僱
縣市
臺中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辦理戶籍登記及臨時交辦事項相關工作;另需輪值中班及假日預約(中班12:00-13:30)。
資格條件
所需資格: (一) 具中華民國國籍。 (二) 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有戶政經驗者尤佳。 (三) 品德操守優良,具服務熱忱及溝通表達能力。 (四) 無「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第4條第1項及第3項所定不得僱用之情事。 (五)薪資:以250薪點支薪,折合新臺幣34,775元(含勞健保、提撥勞工退休金)。 (七)可進用期間:自通知到職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增額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一日止(約114年9月下旬),即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實際僱用期間依契約書而訂)。
聯絡方式
應徵方式: 請檢具身分證明文件正反面影本、公務人員履歷表(附相片)、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於7月18日前親送或限時掛號郵寄至「438017臺中市外埔區六分路297號二樓」臺中市外埔區戶政事務所人事江先生收,連絡電話04-26833430(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以放棄論,資料提供不實或有遺漏,概由當事人負責),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約僱人員,報名人員經書面資格審查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談,時間另行通知,若資格不符或未遴用者,恕不通知及退件。本次徵才擇優正取1名、後補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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