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大甲區公所
技士
公告日 | 114/07/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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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7/15 ~ 114/07/22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臺中市大甲區公所 |
職稱 | 技士 |
職系 | 農業技術 |
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縣市 | 臺中市 |
工作地點 | 臺中市大甲區公所 (臺中市大甲區民權路52號) |
工作內容 | 1.辦理耕地375租約變更、終止及換約等登記、耕地375租約租佃爭議調解事項。 2.辦理對地綠色環境給付計畫。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1.經銓敘審定委任第5職等合格實授,具農業技術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且無調任限制者。 2.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情形、「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1項迴避任用限制及第28條不得為公務人員情事之一者。 3.具服務熱忱及溝通協調能力者。 |
聯絡方式 | 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自傳不可空白至少300字以上(自傳空白視同資格不符)並附照片,請註明手機、電子信箱等聯絡方式),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上傳資料應包含下列文件: 1.現職派令 2.歷任銓敘部審定函 3.考試及格證書 4.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5.近5年考績通知書 6.身分證明影本 7.其他證明文件【如其他職系認定資料、採購專業證照、外語能力檢定資格證書、身心障礙手冊正反面影本, 具原住民族身分者,請附戶籍謄本正本(或戶口名簿影本)等,無則免附】。 其他: 1.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本所將擇優通知面試(請注意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面試通知,如超過系統可通知時間則改以電話及email通知),資料上傳不全、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另行通知。 2.聯絡電話:人事室蔡小姐04-26872101分機411;工作問題請洽農業課蔡課長04-26872101分機230。 3.本案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內有效,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本所得予從缺。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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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7/15
刊登起迄日期
114/07/15 ~ 114/07/22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中市大甲區公所
職稱
技士
職系
農業技術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臺中市
工作內容
1.辦理耕地375租約變更、終止及換約等登記、耕地375租約租佃爭議調解事項。 2.辦理對地綠色環境給付計畫。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經銓敘審定委任第5職等合格實授,具農業技術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且無調任限制者。 2.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情形、「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1項迴避任用限制及第28條不得為公務人員情事之一者。 3.具服務熱忱及溝通協調能力者。
聯絡方式
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自傳不可空白至少300字以上(自傳空白視同資格不符)並附照片,請註明手機、電子信箱等聯絡方式),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上傳資料應包含下列文件: 1.現職派令 2.歷任銓敘部審定函 3.考試及格證書 4.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5.近5年考績通知書 6.身分證明影本 7.其他證明文件【如其他職系認定資料、採購專業證照、外語能力檢定資格證書、身心障礙手冊正反面影本, 具原住民族身分者,請附戶籍謄本正本(或戶口名簿影本)等,無則免附】。 其他: 1.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本所將擇優通知面試(請注意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面試通知,如超過系統可通知時間則改以電話及email通知),資料上傳不全、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另行通知。 2.聯絡電話:人事室蔡小姐04-26872101分機411;工作問題請洽農業課蔡課長04-26872101分機230。 3.本案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內有效,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本所得予從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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