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中區養護工程分局
工程員
公告日 | 114/07/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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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7/15 ~ 114/07/29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中區養護工程分局 |
職稱 | 工程員 |
職系 | 土木工程 |
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縣市 | 苗栗縣 |
工作地點 |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中區養護工程分局苗栗工務段 (363002苗栗縣公館鄉五穀村11鄰11-1號) |
工作內容 | (一)辦理高速公路道路養護、設施維護、路權管理等相關業務。 (二)其他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職系:土木工程職系。 (二)考試資格: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並經銓敘審定委任第5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且具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者。 (三)學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含)以上學校畢業。 (四)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之限制及報名時無各類考試限制轉調情事者。 |
聯絡方式 | (一)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方式,自114年7月15日起至114年7月29日止進入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後,核對個人資料及繕打簡要自述,完成應徵資料確認,並上傳考試及格證書、學歷證件(國外學歷請檢附經駐外單位驗證之中譯本)、現職派令、最近一次銓敘部審定函(現職為交通事業機構人員請另附工作內容證明文件)、近3年考績(成)通知書(如考績尚未核定,請檢附機關出具之當年度考績證明)、銓敘部認定職系專長文件(有則檢附)、身心障礙手冊(有則檢附)等資料掃描檔,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逾期恕不予受理。 (二)報名人員上傳之文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三)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辦理面試後,如無適當人選,本分局得予從缺,再另行辦理徵才。 (四)本次甄選正取1名,另得視需要增列備取2名,備取人員候補有效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五)本案聯絡人及電話:王小姐04-22529181轉2603。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公告日期
114/07/15
刊登起迄日期
114/07/15 ~ 114/07/29 已過期
機關名稱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中區養護工程分局
職稱
工程員
職系
土木工程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苗栗縣
工作內容
(一)辦理高速公路道路養護、設施維護、路權管理等相關業務。 (二)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職系:土木工程職系。 (二)考試資格: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並經銓敘審定委任第5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且具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者。 (三)學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含)以上學校畢業。 (四)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之限制及報名時無各類考試限制轉調情事者。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方式,自114年7月15日起至114年7月29日止進入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後,核對個人資料及繕打簡要自述,完成應徵資料確認,並上傳考試及格證書、學歷證件(國外學歷請檢附經駐外單位驗證之中譯本)、現職派令、最近一次銓敘部審定函(現職為交通事業機構人員請另附工作內容證明文件)、近3年考績(成)通知書(如考績尚未核定,請檢附機關出具之當年度考績證明)、銓敘部認定職系專長文件(有則檢附)、身心障礙手冊(有則檢附)等資料掃描檔,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逾期恕不予受理。 (二)報名人員上傳之文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三)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辦理面試後,如無適當人選,本分局得予從缺,再另行辦理徵才。 (四)本次甄選正取1名,另得視需要增列備取2名,備取人員候補有效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五)本案聯絡人及電話:王小姐04-22529181轉2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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