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國家公園署
聘用人員(職務代理)

公告日 114/07/15
刊登起迄日 114/07/15 ~ 114/07/2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內政部國家公園署
職稱 聘用人員(職務代理)
職系
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三段1巷1號
工作內容 1. 辦理國家公園、濕地、海岸之保育研究與國際合作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2.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 國內外碩士以上畢業(含應屆),森林、生物、生態、自然保育、環境教育、景觀、都市計畫相關系所畢業尤佳。 2. 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尤佳。 3.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事。
聯絡方式 1.請符合上開資格條件者,且有意願應徵者: (1)請先至「ECPA 人事服務網」完成履歷填寫(須註明白天聯絡電話及填寫自傳,個人照片毋須提供、得免上傳),再按網頁提示依序完成線上報名作業(相關操作請參考事求人網站左下「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應徵作業說明」)。不接受紙本郵寄資料報名。 (2)將學歷證書以及相關證明文件(無則免附)等資料掃描 上傳於附檔。 2.聘用期限:本職務係職務代理人性質,自報到日起至115年6月29日止(或回職復薪之前1工作日止)。聘用期滿或聘用原因消失應即無條件解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3.月支報酬:薪點支給範圍為328薪點(薪點折合率每點新臺幣139.1元,約45,624元)。 4.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不符合者不予通知。 5.本次公開甄選除正取名額外,得擇優增備取人員1名,如無適當人選時得從缺,備取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6.連絡電話(02)-37073831轉分機2612洪科員或2211人事室黃專員。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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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開缺
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4/07/15

刊登起迄日期

114/07/15 ~ 114/07/2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內政部國家公園署

職稱

聘用人員(職務代理)

職系

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1. 辦理國家公園、濕地、海岸之保育研究與國際合作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2.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 國內外碩士以上畢業(含應屆),森林、生物、生態、自然保育、環境教育、景觀、都市計畫相關系所畢業尤佳。 2. 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尤佳。 3.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事。

聯絡方式

1.請符合上開資格條件者,且有意願應徵者: (1)請先至「ECPA 人事服務網」完成履歷填寫(須註明白天聯絡電話及填寫自傳,個人照片毋須提供、得免上傳),再按網頁提示依序完成線上報名作業(相關操作請參考事求人網站左下「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應徵作業說明」)。不接受紙本郵寄資料報名。 (2)將學歷證書以及相關證明文件(無則免附)等資料掃描 上傳於附檔。 2.聘用期限:本職務係職務代理人性質,自報到日起至115年6月29日止(或回職復薪之前1工作日止)。聘用期滿或聘用原因消失應即無條件解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3.月支報酬:薪點支給範圍為328薪點(薪點折合率每點新臺幣139.1元,約45,624元)。 4.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不符合者不予通知。 5.本次公開甄選除正取名額外,得擇優增備取人員1名,如無適當人選時得從缺,備取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6.連絡電話(02)-37073831轉分機2612洪科員或2211人事室黃專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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