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建成地政事務所
約僱人員
| 公告日 | 114/07/15 |
|---|---|
| 刊登起迄日 | 114/07/15 ~ 114/07/25 已過期 |
| 機關名稱 | 臺北市建成地政事務所 |
| 職稱 | 約僱人員 |
| 職系 | 無 |
| 職等 | 4等 |
| 縣市 | 臺北市 |
| 工作地點 | 臺北市建成地政事務所(臺北市萬華區和平西路3段120號7~9樓) |
| 工作內容 | 1.拆件相關業務。 2.公文傳遞、分文業務。 3.隨案登記謄本產製。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資格條件 |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2.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3個月以上或1年以上經驗者尤佳。 3.熟諳一般電腦文書處理能力,具工作熱忱、負責盡職,並能配合業務調整者,有政府機關任職經驗者佳。 |
| 聯絡方式 | 應徵方式:(以下方式採2選1) 1. E-mail:請將前開相關資料掃描或電子檔於114年7月25日前([email protected])電子郵件傳送日期為憑,(請註明應徵約僱辦事員,避免系統誤以垃圾信件處理)。 2. 上網報名:請於114年7月25日前進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徵才系統,並填寫及上傳應徵資料。合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 (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須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聯絡人:朱先生(電話:02-23062122分機509)。 備註: 1.正取1名,得增列候補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錄取之翌日起3個月內,並得採不足額錄取)。 2.本職缺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4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四等考試地政科增列錄取人員分配報到前1日止,倘僱用原因消失,受僱人員應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3.250薪點折合月薪約新臺幣34,775元,並自實際到職日起覈實支薪。 4.本所為多元性別友善職場。 |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
公告日期
114/07/15
刊登起迄日期
114/07/15 ~ 114/07/2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建成地政事務所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無
職等
4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1.拆件相關業務。 2.公文傳遞、分文業務。 3.隨案登記謄本產製。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2.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3個月以上或1年以上經驗者尤佳。 3.熟諳一般電腦文書處理能力,具工作熱忱、負責盡職,並能配合業務調整者,有政府機關任職經驗者佳。
聯絡方式
應徵方式:(以下方式採2選1) 1. E-mail:請將前開相關資料掃描或電子檔於114年7月25日前([email protected])電子郵件傳送日期為憑,(請註明應徵約僱辦事員,避免系統誤以垃圾信件處理)。 2. 上網報名:請於114年7月25日前進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徵才系統,並填寫及上傳應徵資料。合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 (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須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聯絡人:朱先生(電話:02-23062122分機509)。 備註: 1.正取1名,得增列候補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錄取之翌日起3個月內,並得採不足額錄取)。 2.本職缺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4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四等考試地政科增列錄取人員分配報到前1日止,倘僱用原因消失,受僱人員應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3.250薪點折合月薪約新臺幣34,775元,並自實際到職日起覈實支薪。 4.本所為多元性別友善職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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