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鹿草鄉公所
技士

公告日 114/07/16
刊登起迄日 114/07/15 ~ 114/08/0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嘉義縣鹿草鄉公所
職稱 技士
職系 建築工程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嘉義縣
工作地點 嘉義縣鹿草鄉
工作內容 (一)辦理建築工程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具有建築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人員。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與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所列各款情事之一及無其他限制轉調情事者。 (三)本職缺有特別遴用限制,須符合建築法第34條規定資格(須符合大專建築相關科系畢業或高等考試或相當之特種考試相關類科考試及格,並具有3年以上工程經驗者為限)。
聯絡方式 (一)意者應徵前請至人事服務網(https://ecpa.dgpa.gov.tw)>應用系統>B.人事資料服務>「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內,確認個人完整履歷資料。(含簡要自述)。 (二)報名日期截止前,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三)另請上傳相關附件(含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現職派令、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及英語檢定等相關資料影本)。 (五) 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採書審或面試(另行通知);不符資格者,恕不另行通知。 (六) 本次甄選,正取1名,得擇優備取2名,備取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七) 聯絡電話:05-3752711分機28,人事室郭主任。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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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7/16

刊登起迄日期

114/07/15 ~ 114/08/0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嘉義縣鹿草鄉公所

職稱

技士

職系

建築工程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嘉義縣

工作地點

嘉義縣鹿草鄉

工作內容

(一)辦理建築工程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具有建築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人員。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與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所列各款情事之一及無其他限制轉調情事者。 (三)本職缺有特別遴用限制,須符合建築法第34條規定資格(須符合大專建築相關科系畢業或高等考試或相當之特種考試相關類科考試及格,並具有3年以上工程經驗者為限)。

聯絡方式

(一)意者應徵前請至人事服務網(https://ecpa.dgpa.gov.tw)>應用系統>B.人事資料服務>「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內,確認個人完整履歷資料。(含簡要自述)。 (二)報名日期截止前,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三)另請上傳相關附件(含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現職派令、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及英語檢定等相關資料影本)。 (五) 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採書審或面試(另行通知);不符資格者,恕不另行通知。 (六) 本次甄選,正取1名,得擇優備取2名,備取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七) 聯絡電話:05-3752711分機28,人事室郭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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