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陽明教養院
保育員

公告日 114/07/16
刊登起迄日 114/07/15 ~ 114/07/29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立陽明教養院
職稱 保育員
職系 社勞行政
職等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臺北市立陽明教養院 (地址:111臺北市士林區凱旋路61巷4弄9號)
工作內容 1.服務對象技藝養成訓練、就業輔導訓練計畫擬定、執行、評估。 2.服務對象各項活動執行。 3.服務對象生活照顧輔導執行。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具社勞行政職系同一職組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委任第3職等(含)以上合格實授之公務人員。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規定之情事。
聯絡方式 1.請於公告截止日期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並上傳相關證件,證件不齊者將不予受理。 2.報名時請依序合併掃描檔為單一檔案後上傳下列文件: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明或其他相關證明;現職公務人員請一併檢附現職派令、銓敘部審定函及近3年考績通知書。 3.截止收件日期:114年7月29日。 4.投件如有疑義,請聯繫:02-28611380#127劉課員;詢問相關業務問題,請聯繫02-28611380#154吳課長。 5.本次徵才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擬錄取正取1名,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名,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6.本職缺預計114年8月1日出缺,如因故未出缺或出缺期程調整,本院得取消或調整甄審事宜。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4/07/16

刊登起迄日期

114/07/15 ~ 114/07/29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立陽明教養院

職稱

保育員

職系

社勞行政

職等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1.服務對象技藝養成訓練、就業輔導訓練計畫擬定、執行、評估。 2.服務對象各項活動執行。 3.服務對象生活照顧輔導執行。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具社勞行政職系同一職組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委任第3職等(含)以上合格實授之公務人員。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規定之情事。

聯絡方式

1.請於公告截止日期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並上傳相關證件,證件不齊者將不予受理。 2.報名時請依序合併掃描檔為單一檔案後上傳下列文件: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明或其他相關證明;現職公務人員請一併檢附現職派令、銓敘部審定函及近3年考績通知書。 3.截止收件日期:114年7月29日。 4.投件如有疑義,請聯繫:02-28611380#127劉課員;詢問相關業務問題,請聯繫02-28611380#154吳課長。 5.本次徵才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擬錄取正取1名,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名,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6.本職缺預計114年8月1日出缺,如因故未出缺或出缺期程調整,本院得取消或調整甄審事宜。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重複開缺
無歷史資料
回上頁
留言區

目前尚無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