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外埔區公所
約僱職務代理人
| 公告日 | 114/07/16 |
|---|---|
| 刊登起迄日 | 114/07/15 ~ 114/07/20 已過期 |
| 機關名稱 | 臺中市外埔區公所 |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 職系 | 無 |
| 職等 | 5等280薪點 |
| 縣市 | 臺中市 |
| 工作地點 | 臺中市外埔區公所(臺中市外埔區大同里六分路390號) |
| 工作內容 | (一)綠色環境給付計畫、耕地三七五租約管理業務、農村再生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二)僱用期間自114年8月1日(或實際報到日)起至114年9月30日止,如約僱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僱用人員應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三)按月支給酬金新臺幣38948元(約僱人員5等280薪點,酬金薪點折合率數額139.1元) |
| 資格條件 | (一)大學畢業,具農藝、園藝等農業相關或法律科系畢業者尤佳。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6條之1與第28條第1項第1款至第8款、第10款及第11款情事之一者 (三)未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者。 |
| 聯絡方式 | (一)本職缺採機關徵才系統線上報名,如無法操作線上報名,亦可下載下方「應徵人員履歷簡表」,併附上二之證件,於114/7/20前親送或掛號寄至外埔區公所人事室收。 (二)請將下列證明文件掃瞄合併成1個PDF檔,至該系統「我的應徵」上傳附件。 1.大學以上畢業證書影本。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其他資經歷證明文件電子檔。 (三)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 (四)報名履歷填寫不完整或證明文件不齊全者,視為不合格件。 |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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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7/16
刊登起迄日期
114/07/15 ~ 114/07/2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中市外埔區公所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無
職等
5等280薪點
縣市
臺中市
工作內容
(一)綠色環境給付計畫、耕地三七五租約管理業務、農村再生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二)僱用期間自114年8月1日(或實際報到日)起至114年9月30日止,如約僱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僱用人員應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三)按月支給酬金新臺幣38948元(約僱人員5等280薪點,酬金薪點折合率數額139.1元)
資格條件
(一)大學畢業,具農藝、園藝等農業相關或法律科系畢業者尤佳。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6條之1與第28條第1項第1款至第8款、第10款及第11款情事之一者 (三)未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者。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採機關徵才系統線上報名,如無法操作線上報名,亦可下載下方「應徵人員履歷簡表」,併附上二之證件,於114/7/20前親送或掛號寄至外埔區公所人事室收。 (二)請將下列證明文件掃瞄合併成1個PDF檔,至該系統「我的應徵」上傳附件。 1.大學以上畢業證書影本。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其他資經歷證明文件電子檔。 (三)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 (四)報名履歷填寫不完整或證明文件不齊全者,視為不合格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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