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三重區公所
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114/07/16
刊登起迄日 114/07/15 ~ 114/07/18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三重區公所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5等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地點 新北市三重區新北大道一段11號5樓
工作內容 1.輿情蒐集、市政會議、區政會議、研考業務(人民陳情案件稽催、未具名及迭次陳情、日報、月報)、1999知識庫、區政考核(年)、內部稽核(年)、重工會議(月)、區政會議列管(季)、人事窗口(到離職人員職掌及案件結清確認)。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 大學以上畢業。 (二) 具文書處理能力(WORD、EXCEL、POWERPOINT)。 (三) 具有團隊精神及機動性。 (四)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各款不得任用之情事(須非屬本所首長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亦非屬進用單位主管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列不得任用消極條件。 (五) 無具備除本國籍以外無其他國籍。 ◎本職缺係職務代理人,以約僱5等280薪點僱用(月薪為新臺幣38,948元),僱用期間自114年8月28日起至114年地方特考錄取人員分配報到前1日止(約115年3月或4月下旬)。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限通訊報名(於114年7月18日前,以「本所收件日」為憑,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秘書室5等約僱職代」),證件不齊或逾時報名均不予受理。 (二)郵寄地址:新北市三重區新北大道一段11號7樓人事室吳小姐收。 (三)聯絡電話:(02)29862345分機360。 (四)報名應繳下列證件,並以A4格式依序裝訂,俾利審查: 1、甄選報名表(請自本所網站http://www.sanchong.ntpc.gov.tw/熱門服務/表單下載/三重區公所人事室項下列印公告網頁連結中下載報名表檔案使用,務必親自簽名,須含簡要自述、學歷、經歷、專長)。 2、大學以上學歷畢業證書、經歷證明影本。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專長證明,例如證照或證書影本。 (五)經審查資格符合人員,擇優e-mail通知參加面試,請務必注意e-mail通知面談之訊息。報名資料原則不退件,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之應徵者,如需本所檢還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錄取結果將公告於本所網站。 (六)本次徵才,如無適當人選擬從缺;並得視面試情況,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七)應徵者不須檢附 (上傳)照片。
聯絡Email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4/07/16

刊登起迄日期

114/07/15 ~ 114/07/18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三重區公所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5等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內容

1.輿情蒐集、市政會議、區政會議、研考業務(人民陳情案件稽催、未具名及迭次陳情、日報、月報)、1999知識庫、區政考核(年)、內部稽核(年)、重工會議(月)、區政會議列管(季)、人事窗口(到離職人員職掌及案件結清確認)。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 大學以上畢業。 (二) 具文書處理能力(WORD、EXCEL、POWERPOINT)。 (三) 具有團隊精神及機動性。 (四)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各款不得任用之情事(須非屬本所首長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亦非屬進用單位主管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列不得任用消極條件。 (五) 無具備除本國籍以外無其他國籍。 ◎本職缺係職務代理人,以約僱5等280薪點僱用(月薪為新臺幣38,948元),僱用期間自114年8月28日起至114年地方特考錄取人員分配報到前1日止(約115年3月或4月下旬)。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限通訊報名(於114年7月18日前,以「本所收件日」為憑,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秘書室5等約僱職代」),證件不齊或逾時報名均不予受理。 (二)郵寄地址:新北市三重區新北大道一段11號7樓人事室吳小姐收。 (三)聯絡電話:(02)29862345分機360。 (四)報名應繳下列證件,並以A4格式依序裝訂,俾利審查: 1、甄選報名表(請自本所網站http://www.sanchong.ntpc.gov.tw/熱門服務/表單下載/三重區公所人事室項下列印公告網頁連結中下載報名表檔案使用,務必親自簽名,須含簡要自述、學歷、經歷、專長)。 2、大學以上學歷畢業證書、經歷證明影本。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專長證明,例如證照或證書影本。 (五)經審查資格符合人員,擇優e-mail通知參加面試,請務必注意e-mail通知面談之訊息。報名資料原則不退件,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之應徵者,如需本所檢還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錄取結果將公告於本所網站。 (六)本次徵才,如無適當人選擬從缺;並得視面試情況,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七)應徵者不須檢附 (上傳)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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