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族委員會
科員

公告日 114/07/16
刊登起迄日 114/07/15 ~ 114/07/18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原住民族委員會
職稱 科員
職系 法制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地點 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15樓。法規會
工作內容 1.辦理本會法制作業及法規通報作業。 2.辦理本會法規會委員會議。 3.兼辦本會訴願及國家賠償業務。 4.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公私立大學法律系以上畢業。 2.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之考試及格,具法制職系任用資格。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不得任用之情事,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所列不得陞任之情形。 4.公告截止日前無限制轉調情形。 5.具原住民身分者得優先考量。
聯絡方式 1、 於114年7月18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完成線上報名作業,如具原住民或身心障礙身分、參加英文、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者,請上傳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2、 線上報名流程:至「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俾完成授權本會取得履歷資料。 3、 初審合格且符業務需求者,擇優通知面試;本次未獲遴用者,視成績酌列候用名冊,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不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4、 聯絡電話:業務單位(02)89953418,張先生。人事單位(02)89953382,許小姐。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4/07/16

刊登起迄日期

114/07/15 ~ 114/07/18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原住民族委員會

職稱

科員

職系

法制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內容

1.辦理本會法制作業及法規通報作業。 2.辦理本會法規會委員會議。 3.兼辦本會訴願及國家賠償業務。 4.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公私立大學法律系以上畢業。 2.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之考試及格,具法制職系任用資格。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不得任用之情事,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所列不得陞任之情形。 4.公告截止日前無限制轉調情形。 5.具原住民身分者得優先考量。

聯絡方式

1、 於114年7月18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完成線上報名作業,如具原住民或身心障礙身分、參加英文、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者,請上傳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2、 線上報名流程:至「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俾完成授權本會取得履歷資料。 3、 初審合格且符業務需求者,擇優通知面試;本次未獲遴用者,視成績酌列候用名冊,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不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4、 聯絡電話:業務單位(02)89953418,張先生。人事單位(02)89953382,許小姐。

聯絡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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