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實踐國民中學
約僱助理員

公告日 114/07/16
刊登起迄日 114/07/16 ~ 114/07/2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立實踐國民中學
職稱 約僱助理員
職系
職等 4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11643臺北市文山區辛亥路7段67號。
工作內容 1.教師(特教教師除外)代/調課。公告教師研習資訊。 2.代課、代導師、兼任短代、超鐘點各項鐘點費製作。 3.教學組預算內之經費請購及核銷、協助專案計畫之經費核銷、控帳等。 4.協助教師研習、教甄。協助學期初寒暑輔課表繕打及大型會議場佈、研習簽到表製作。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凡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並符下列資格者: 一、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3個月以上或1年以上之經驗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 條規定不得任用之各款情事之一者。 三、品行端正、勤奮盡責、具服務熱誠及具備電腦文書處理word、excel、powerpoint、google表單等資訊能力。 四、未有涉性侵害、性騷擾或妨害性自主等事件,或尚在調查階段或已經檢、警查證遭提起公訴情事者等相關事件(本校事前向各主管機關進行相關查驗)。
聯絡方式 一、報名應備文件 1.徵選報名表、自傳及切結書(如附徵選表件;或請至本校網站首頁https://ww1.sjjh.tp.edu.tw/最新消息下載)。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 4.相關經歷證件、離職證明書、身心障礙證明、採購證照等(無則免附) 。 二、採電子郵件報名或現埸親自報名,於114年7月24日下午16時報名截止,證件不齊或逾期報名者均不予受理。請將上述資料依序排列,掃描成一個PDF檔案,以電子郵件方式寄至信箱[email protected]辦理,信件主旨:○○○(姓名)報名約僱助理員(職務代理)甄選。寄件完成後請上班時間來電22362852-118與黃小姐聯繫確認資料是否送達,以免影響甄選權益。 三、資格審查合格者,114年7月25日(五)以MAIL通知參加面試事宜,餘不另通知,亦不退件。面試當天應繳驗上述報名應備文件正本。 四、聘期: 1.自114年8月1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普考第1次增列分發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 2. 本職缺係代理考試分發職缺,錄取人員僱用期限結束或僱用期間如僱用原因消失或表現不佳,應無條件終止契約,不得提出異議及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3.本職缺為預估缺,預計114年6月9日出缺,倘現職人員未離職,本校保有取消甄補之權利。 五、待遇:約僱 250薪點,月支新台幣34,775元,並享有勞健保及勞工退休金。 六、聯絡電話:(02)22362852-118人事或120教務主任 七、甄選方式: (一)面試:學經歷簡介、儀容舉止、表達能力、工作理念、專業素養、服務熱忱、問題處理及一般行政工作經驗等,時間約15分鐘。(佔總成績100%) (二)甄選日期: 114年7月28日(星期一),上午9時15分至人事室報到,9時25分舉行面試。 八、甄選結果:錄取名單於114年7月28日(星期一)下午15時後公告於本校網站(https://ww1.sjjh.tp.edu.tw/最新消息),並以電話通知正取人員。應徵人員如不符本校所需,本校可斟酌情況決定錄取名額從缺。 九、報到:凡正取人員應攜帶身分證、身障、學經歷等有關證件、中華郵政存摺封面影本並於114年7月29日(星期二)上午10點前向本校人事室辦理報到手續,逾期或證件不符者以棄權論,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十一、繳交之各項證件,如有虛偽、不實等情事者,除取消甄選及錄取資格外,應負行政、民事或刑事等相關責任暨放棄先訴抗辯權。 十 二、應考人如為身心障礙人員或有其他行動不便等因素,需由本校提供特別協助者,請於報名時提出。 十三、凡具有國外學歷證明者,需繳驗駐外單位查證學歷文件始得報名。 十四、錄取人員應遵守性別工作平等法、性別平等教育法等性別平等相關法規及教育基本法等相關規定之規範,違反上開規定本校得終止契約。 十五、錄取人員報到前本校將依涉性別事件人員通報查詢辦法及不適任教育人員通報查詢辦法等相關規定辦理通報與查詢作業。 十六、如有其他未盡事宜,依相關規定辦理或隨時公布於本校網站補充。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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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開缺
助理員
114/06/30~114/07/08
檢視
助理員
114/06/05~114/06/16
檢視
公告日期

114/07/16

刊登起迄日期

114/07/16 ~ 114/07/2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立實踐國民中學

職稱

約僱助理員

職系

職等

4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1.教師(特教教師除外)代/調課。公告教師研習資訊。 2.代課、代導師、兼任短代、超鐘點各項鐘點費製作。 3.教學組預算內之經費請購及核銷、協助專案計畫之經費核銷、控帳等。 4.協助教師研習、教甄。協助學期初寒暑輔課表繕打及大型會議場佈、研習簽到表製作。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凡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並符下列資格者: 一、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3個月以上或1年以上之經驗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 條規定不得任用之各款情事之一者。 三、品行端正、勤奮盡責、具服務熱誠及具備電腦文書處理word、excel、powerpoint、google表單等資訊能力。 四、未有涉性侵害、性騷擾或妨害性自主等事件,或尚在調查階段或已經檢、警查證遭提起公訴情事者等相關事件(本校事前向各主管機關進行相關查驗)。

聯絡方式

一、報名應備文件 1.徵選報名表、自傳及切結書(如附徵選表件;或請至本校網站首頁https://ww1.sjjh.tp.edu.tw/最新消息下載)。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 4.相關經歷證件、離職證明書、身心障礙證明、採購證照等(無則免附) 。 二、採電子郵件報名或現埸親自報名,於114年7月24日下午16時報名截止,證件不齊或逾期報名者均不予受理。請將上述資料依序排列,掃描成一個PDF檔案,以電子郵件方式寄至信箱[email protected]辦理,信件主旨:○○○(姓名)報名約僱助理員(職務代理)甄選。寄件完成後請上班時間來電22362852-118與黃小姐聯繫確認資料是否送達,以免影響甄選權益。 三、資格審查合格者,114年7月25日(五)以MAIL通知參加面試事宜,餘不另通知,亦不退件。面試當天應繳驗上述報名應備文件正本。 四、聘期: 1.自114年8月1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普考第1次增列分發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 2. 本職缺係代理考試分發職缺,錄取人員僱用期限結束或僱用期間如僱用原因消失或表現不佳,應無條件終止契約,不得提出異議及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3.本職缺為預估缺,預計114年6月9日出缺,倘現職人員未離職,本校保有取消甄補之權利。 五、待遇:約僱 250薪點,月支新台幣34,775元,並享有勞健保及勞工退休金。 六、聯絡電話:(02)22362852-118人事或120教務主任 七、甄選方式: (一)面試:學經歷簡介、儀容舉止、表達能力、工作理念、專業素養、服務熱忱、問題處理及一般行政工作經驗等,時間約15分鐘。(佔總成績100%) (二)甄選日期: 114年7月28日(星期一),上午9時15分至人事室報到,9時25分舉行面試。 八、甄選結果:錄取名單於114年7月28日(星期一)下午15時後公告於本校網站(https://ww1.sjjh.tp.edu.tw/最新消息),並以電話通知正取人員。應徵人員如不符本校所需,本校可斟酌情況決定錄取名額從缺。 九、報到:凡正取人員應攜帶身分證、身障、學經歷等有關證件、中華郵政存摺封面影本並於114年7月29日(星期二)上午10點前向本校人事室辦理報到手續,逾期或證件不符者以棄權論,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十一、繳交之各項證件,如有虛偽、不實等情事者,除取消甄選及錄取資格外,應負行政、民事或刑事等相關責任暨放棄先訴抗辯權。 十 二、應考人如為身心障礙人員或有其他行動不便等因素,需由本校提供特別協助者,請於報名時提出。 十三、凡具有國外學歷證明者,需繳驗駐外單位查證學歷文件始得報名。 十四、錄取人員應遵守性別工作平等法、性別平等教育法等性別平等相關法規及教育基本法等相關規定之規範,違反上開規定本校得終止契約。 十五、錄取人員報到前本校將依涉性別事件人員通報查詢辦法及不適任教育人員通報查詢辦法等相關規定辦理通報與查詢作業。 十六、如有其他未盡事宜,依相關規定辦理或隨時公布於本校網站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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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理員
114/06/30~114/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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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6/05~114/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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