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
專員
公告日 | 114/07/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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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7/16 ~ 114/07/28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衛生福利部 |
職稱 | 專員 |
職系 | 衛生行政 |
職等 | 薦任第7職等至薦任第9職等 |
縣市 | 臺北市 |
工作地點 | 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六段488號8樓(醫事司) |
工作內容 | 一、 優化偏鄉醫療精進計畫相關業務。 二、 醫療機構淨零碳排及環境永續相關業務。 三、 醫事人員訓練及運用管理規劃相關業務。 四、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 國內外大學院校畢業,以醫事、公共衛生或醫務管理相關科系尤佳。 二、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之考試及格,並具衛生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經銓敘審定薦任第7職等以上合格實授)。 三、 具備2年以上衛生行政相關工作經驗,熟悉電腦文書作業,並具醫事人員證書或計畫管理承辦經驗者尤佳。 四、 具溝通協調能力,積極學習,並認同團隊合作精神。 五、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之一者。 |
聯絡方式 | 一、 本職缺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意者請於114年7月28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須填寫自傳)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徵才機關調閱履歷。 二、 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符資格條件或需求及未獲遴用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 本次甄選得擇優增列候補名額,其名額至多以職缺數2倍為限,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 四、 本職缺洽詢電話:應徵相關問題請洽(02)8590-7822、徐小姐;工作內容相關問題請洽(02)8590-7423、葉小姐。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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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7/16
刊登起迄日期
114/07/16 ~ 114/07/28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衛生福利部
職稱
專員
職系
衛生行政
職等
薦任第7職等至薦任第9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一、 優化偏鄉醫療精進計畫相關業務。 二、 醫療機構淨零碳排及環境永續相關業務。 三、 醫事人員訓練及運用管理規劃相關業務。 四、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 國內外大學院校畢業,以醫事、公共衛生或醫務管理相關科系尤佳。 二、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之考試及格,並具衛生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經銓敘審定薦任第7職等以上合格實授)。 三、 具備2年以上衛生行政相關工作經驗,熟悉電腦文書作業,並具醫事人員證書或計畫管理承辦經驗者尤佳。 四、 具溝通協調能力,積極學習,並認同團隊合作精神。 五、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之一者。
聯絡方式
一、 本職缺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意者請於114年7月28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須填寫自傳)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徵才機關調閱履歷。 二、 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符資格條件或需求及未獲遴用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 本次甄選得擇優增列候補名額,其名額至多以職缺數2倍為限,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 四、 本職缺洽詢電話:應徵相關問題請洽(02)8590-7822、徐小姐;工作內容相關問題請洽(02)8590-7423、葉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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