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水利署中區水資源分署
工程員
公告日 | 114/07/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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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7/16 ~ 114/07/22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經濟部水利署中區水資源分署 |
職稱 | 工程員 |
職系 | 土木工程 |
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縣市 | 臺中市 |
工作地點 | 本分署轄管業務地區(臺中市)。 |
工作內容 | 重大水資源工程計畫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土木工程/水利工程/水土保持工程/都市計畫相關科系畢業。 (二)具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土木工程/水利工程/環境工程/水土保持工程/都市計畫等相關類科考試及格。 (三)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具土木工程職系委任第五職等任用資格之現職人員。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者。 (五)具土地行政相關經歷尤佳;具都市計畫考試及格者尤佳。 (六)具身心障礙資格證明者優先考量。 |
聯絡方式 | (一)報名方式: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並同意開放履歷供本分署調閱。 (二)報名檢附文件: 1.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上傳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最近一次派令、最近一次銓敘審定函、最近一次考績通知書(、身心障礙證明正反面)等文件掃描檔。 2.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下載「應徵人員簡歷名冊」;填妥資料後以電子郵件寄至[email protected]信箱。 (三)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證件不全、資格不符及不符用人需求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 (四)錄取名額:正取1名,備取2名(備取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 (五)聯絡人:經濟部水利署中區水資源分署人事室鄭鈞緯(04-23320579-分機1109)。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公告日期
114/07/16
刊登起迄日期
114/07/16 ~ 114/07/22 已過期
機關名稱
經濟部水利署中區水資源分署
職稱
工程員
職系
土木工程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臺中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重大水資源工程計畫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土木工程/水利工程/水土保持工程/都市計畫相關科系畢業。 (二)具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土木工程/水利工程/環境工程/水土保持工程/都市計畫等相關類科考試及格。 (三)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具土木工程職系委任第五職等任用資格之現職人員。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者。 (五)具土地行政相關經歷尤佳;具都市計畫考試及格者尤佳。 (六)具身心障礙資格證明者優先考量。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並同意開放履歷供本分署調閱。 (二)報名檢附文件: 1.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上傳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最近一次派令、最近一次銓敘審定函、最近一次考績通知書(、身心障礙證明正反面)等文件掃描檔。 2.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下載「應徵人員簡歷名冊」;填妥資料後以電子郵件寄至[email protected]信箱。 (三)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證件不全、資格不符及不符用人需求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 (四)錄取名額:正取1名,備取2名(備取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 (五)聯絡人:經濟部水利署中區水資源分署人事室鄭鈞緯(04-23320579-分機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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