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特教助理員
公告日 | 114/07/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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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7/16 ~ 114/07/23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
職稱 | 特教助理員 |
職系 | 無 |
職等 | 無 |
縣市 | 桃園市 |
工作地點 | 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桃園市平鎮區平東路136號) |
工作內容 | (一)特教學生助理人員應在教師或教保服務人員督導下,提供學生或幼兒在學校或幼兒園之生活自理、上下學及其他校園生活支持性服務, 每日至教育部特教通報網填寫服務紀錄(工作內容與行為觀察紀錄不可空白)。 必要時 特教學生助理人員及教師助理員應依學校或幼兒園之安排互相協助,其餘依特教學生助理人員 相關規定辦理。 (二)寒、暑假期間協助各分區開辦照顧班之學校或幼兒園身心障礙學生相關事務。 (三)其他臨時交辦特殊教育相關事宜。 |
資格條件 | 1.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歷資格,或符合身心障礙者服務人員資格訓練及管理 辦法所定之人員,具有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2.身心健康、品德優良、口齒清晰、態度和藹並具有同理心及愛心者。 3.具中華民國國籍或 合法工作權之外籍人員。 4.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21 條規定,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除法律另有規定外,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十年(應於 104 年7 月 31 日前設籍),不得登記為公職候選人、擔任公教或公營事業機關(構)人員及組織政黨。 5.不得有「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特殊教育班班級與專責單位設置及人員進用辦法」第 17 條所 定 情事 |
聯絡方式 | 特教組長 楊雅筑組長 電話:03-4509571分機611 |
聯絡Email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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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7/16
刊登起迄日期
114/07/16 ~ 114/07/2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職稱
特教助理員
職系
無
職等
無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內容
(一)特教學生助理人員應在教師或教保服務人員督導下,提供學生或幼兒在學校或幼兒園之生活自理、上下學及其他校園生活支持性服務, 每日至教育部特教通報網填寫服務紀錄(工作內容與行為觀察紀錄不可空白)。 必要時 特教學生助理人員及教師助理員應依學校或幼兒園之安排互相協助,其餘依特教學生助理人員 相關規定辦理。 (二)寒、暑假期間協助各分區開辦照顧班之學校或幼兒園身心障礙學生相關事務。 (三)其他臨時交辦特殊教育相關事宜。
資格條件
1.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歷資格,或符合身心障礙者服務人員資格訓練及管理 辦法所定之人員,具有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2.身心健康、品德優良、口齒清晰、態度和藹並具有同理心及愛心者。 3.具中華民國國籍或 合法工作權之外籍人員。 4.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21 條規定,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除法律另有規定外,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十年(應於 104 年7 月 31 日前設籍),不得登記為公職候選人、擔任公教或公營事業機關(構)人員及組織政黨。 5.不得有「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特殊教育班班級與專責單位設置及人員進用辦法」第 17 條所 定 情事
聯絡方式
特教組長 楊雅筑組長 電話:03-4509571分機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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