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榮民總醫院玉里分院
護理師
公告日 | 113/11/11 |
---|---|
刊登起迄日 | 113/10/29 ~ 113/12/31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臺北榮民總醫院玉里分院 |
職稱 | 護理師 |
職系 | 無 |
職等 | 師(三)級 |
縣市 | 花蓮縣 |
工作地點 | 花蓮縣鳳林鎮中正路一段2號。 |
工作內容 | 1.醫院感染管制業務暨相關教育訓練、查核。 2.配合年度督導考核及評鑑感染管制之統整。 3.各項感染管制相關指標及統計分析。 4.感染管制相關業務推動及執行 5.配合感染管制業務,跨院區含玉里、鳳林及臺東分院之支援。 6.配合感染管制室值班作業。 7.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1.須具備下列各項條件: (1)國內、外專科護理系(含)以上畢業。 (2)護理師證書與護理師及格證書。 (3)具護理臨床工作經驗滿二年以上。 (4)具感染管制師證書。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各款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具以下護理相關特殊證照及專業訓練者尤佳:遷法第12條各款不得陞任情事之一者,且未具雙重或多重國籍者。 附註1: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退除役官兵者,優先錄用。 附註2:依輔導會103年9月3日輔人字第1030063156號書函規定,如獲錄取遴用,應以在本院服務2年以上為原則。 |
聯絡方式 | 1.報名人員請至本院網頁(http://www.vhyl.gov.tw)「就業資訊」專區下載報名表及甄選簡章,填妥後併同下列應檢附資料, 於113年11月30日公告截止時間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掛號郵寄或本人送至花蓮縣鳳林鎮中正路一段2號-人事室(信封外請註明「應徵公職感染管制護理師」職務)。 備註:報名人員請逕自本院網站(http://www.vhyl.gov.tw/)「最新動態/就業資訊」下載「簡歷冊」及外補甄選報名表、同意書、迴避任用具結書、雙重國籍具結書等資料,除依上述第1點郵寄,並請 將「簡歷冊」及「外補甄選報名表」word檔於公告截止日前寄[email protected]。 2.報名人員,檢具相關資料及佐證資料(公務人員簡歷、師三級外補報名同意書、甄選報名表、迴避任用具結書、雙重國籍具結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考試院護理師考試及格證書、護理師證書、護理 師考試及格證書、感染管制師證書、工作經歷服務證明影本)。 3.甄選程序:符合前開資格條件,且經審查合於業務需要者,另行通知面試。 4.合於前開資格條件且面試成績達80分之人員,其為退除役官兵者,依前開優先錄用規定 5.甄試方式:審查檢附資料、口試、筆試 (1)筆試(佔70%) 。 (2)口試(30%) :評量儀態(禮貌、態度、舉止),言辭(語言、表達能力),才識(志趣、問題判斷、經驗),專業能力。 6.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另行通知參加甄試(含筆試及口試),總成績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資格條件不符者,恕不通知或退件。甄選錄取者個別通知,依輔導會規定錄取人員應在本院服務2年以上為 原則,以避免短期任職,影響業務推展。經繳驗之各種證明文件,如有不實者,一經查證屬實,取消其甄選資格及解聘。 7.聯絡方式:人事室謝科員;電話:03-8764539分機203。 地址:花蓮縣鳳林鎮中正路一段2號-人事室。 8.錄取公告:甄試後須經臺北榮民總醫院甄審委員會審議通過後於本院網頁公告。 9.本次甄選列正取一名,並得視需要候補人員一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惟應徵人員均不適合時,得予從缺。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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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1/11
刊登起迄日期
113/10/29 ~ 113/12/3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榮民總醫院玉里分院
職稱
護理師
職系
無
職等
師(三)級
縣市
花蓮縣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1.醫院感染管制業務暨相關教育訓練、查核。 2.配合年度督導考核及評鑑感染管制之統整。 3.各項感染管制相關指標及統計分析。 4.感染管制相關業務推動及執行 5.配合感染管制業務,跨院區含玉里、鳳林及臺東分院之支援。 6.配合感染管制室值班作業。 7.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須具備下列各項條件: (1)國內、外專科護理系(含)以上畢業。 (2)護理師證書與護理師及格證書。 (3)具護理臨床工作經驗滿二年以上。 (4)具感染管制師證書。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各款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具以下護理相關特殊證照及專業訓練者尤佳:遷法第12條各款不得陞任情事之一者,且未具雙重或多重國籍者。 附註1: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退除役官兵者,優先錄用。 附註2:依輔導會103年9月3日輔人字第1030063156號書函規定,如獲錄取遴用,應以在本院服務2年以上為原則。
聯絡方式
1.報名人員請至本院網頁(http://www.vhyl.gov.tw)「就業資訊」專區下載報名表及甄選簡章,填妥後併同下列應檢附資料, 於113年11月30日公告截止時間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掛號郵寄或本人送至花蓮縣鳳林鎮中正路一段2號-人事室(信封外請註明「應徵公職感染管制護理師」職務)。 備註:報名人員請逕自本院網站(http://www.vhyl.gov.tw/)「最新動態/就業資訊」下載「簡歷冊」及外補甄選報名表、同意書、迴避任用具結書、雙重國籍具結書等資料,除依上述第1點郵寄,並請 將「簡歷冊」及「外補甄選報名表」word檔於公告截止日前寄[email protected]。 2.報名人員,檢具相關資料及佐證資料(公務人員簡歷、師三級外補報名同意書、甄選報名表、迴避任用具結書、雙重國籍具結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考試院護理師考試及格證書、護理師證書、護理 師考試及格證書、感染管制師證書、工作經歷服務證明影本)。 3.甄選程序:符合前開資格條件,且經審查合於業務需要者,另行通知面試。 4.合於前開資格條件且面試成績達80分之人員,其為退除役官兵者,依前開優先錄用規定 5.甄試方式:審查檢附資料、口試、筆試 (1)筆試(佔70%) 。 (2)口試(30%) :評量儀態(禮貌、態度、舉止),言辭(語言、表達能力),才識(志趣、問題判斷、經驗),專業能力。 6.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另行通知參加甄試(含筆試及口試),總成績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資格條件不符者,恕不通知或退件。甄選錄取者個別通知,依輔導會規定錄取人員應在本院服務2年以上為 原則,以避免短期任職,影響業務推展。經繳驗之各種證明文件,如有不實者,一經查證屬實,取消其甄選資格及解聘。 7.聯絡方式:人事室謝科員;電話:03-8764539分機203。 地址:花蓮縣鳳林鎮中正路一段2號-人事室。 8.錄取公告:甄試後須經臺北榮民總醫院甄審委員會審議通過後於本院網頁公告。 9.本次甄選列正取一名,並得視需要候補人員一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惟應徵人員均不適合時,得予從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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