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縣政府
社會工作師

公告日 114/07/17
刊登起迄日 114/07/16 ~ 114/07/2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金門縣政府
職稱 社會工作師
職系 社會工作
職等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金門縣
工作地點 金門縣政府(社會處)。
工作內容 (一)婦幼及新住民福利科業務。 (二)婦女、性平業務、經濟訪視、法院交查案件督導等業務。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經銓敘審定薦任第6職等以上具社會工作職系任用資格,且無特考特用及其他限制轉調情形者(公告截止日起1個月內期滿者除外)。 (二)具社會工作師證書。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情事。
聯絡方式 (一) 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現職人員應徵本職缺作業請務必採線上應徵方式辦理: 1. 請連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徵才系統查詢本職缺公告。 2. 點選【我要應徵】,並詳讀職缺應徵步驟提示訊息後,點選確定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進行登入職缺應徵畫面。 3. 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等相關資料內容無誤。 4. 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確定,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5. 點選【我的應徵】,於114年7月23日前上傳相關附件電子檔案。 (二) 逾期或資料不齊者,恕不受理報名。 (三) 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擇期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 本次甄選正取1名,得擇優增列候補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日起5個月內,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得予從缺。 (五) 聯絡方式:(082)318823 分機65115劉小姐 E-Mail:[email protected]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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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7/17

刊登起迄日期

114/07/16 ~ 114/07/2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金門縣政府

職稱

社會工作師

職系

社會工作

職等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金門縣

工作內容

(一)婦幼及新住民福利科業務。 (二)婦女、性平業務、經濟訪視、法院交查案件督導等業務。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經銓敘審定薦任第6職等以上具社會工作職系任用資格,且無特考特用及其他限制轉調情形者(公告截止日起1個月內期滿者除外)。 (二)具社會工作師證書。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情事。

聯絡方式

(一) 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現職人員應徵本職缺作業請務必採線上應徵方式辦理: 1. 請連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徵才系統查詢本職缺公告。 2. 點選【我要應徵】,並詳讀職缺應徵步驟提示訊息後,點選確定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進行登入職缺應徵畫面。 3. 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等相關資料內容無誤。 4. 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確定,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5. 點選【我的應徵】,於114年7月23日前上傳相關附件電子檔案。 (二) 逾期或資料不齊者,恕不受理報名。 (三) 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擇期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 本次甄選正取1名,得擇優增列候補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日起5個月內,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得予從缺。 (五) 聯絡方式:(082)318823 分機65115劉小姐 E-Mail:[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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