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中央大學
專任人員(行政助理)

公告日 114/07/17
刊登起迄日 114/07/16 ~ 114/07/28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中央大學
職稱 專任人員(行政助理)
職系
職等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地點 本校環境保護暨安全衛生中心(桃園市中壢區中大路300號)
工作內容 【職務說明】 一、職稱:專任人員(行政助理)。 二、工作內容: 1.辦理本校實驗室有害事業廢棄物相關管理工作。 2.本校公告場所,負責執行與維護室內空氣品質相關工作的管理專責人員。 3.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三、工作時間: 1.週休二日,出勤管理比照本校契約僱用人員規定辦理。 2.視單位業務狀況配合加班及出差,並依本校規定及相關法令辦理。 四、聘期: 1.自起聘日起2年為止(聘期屆滿,得視業務情形、本校財務狀況及表現優異程度,經單位主管評估,提至本校職員員額小組通過後,依校內規定程序轉聘本校契僱人員)。 2.試用期為3個月。 五、待遇: 1.比照本校契約僱用人員報酬標準表支薪(學士學歷起薪36,005元,碩士學歷起薪41,545元)。 2.勞保、健保及勞工退休金依相關法令辦理。
資格條件 【資格及其他條件】 一、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歷。 2.相關證照或其他證明工作能力之文件。 3.熟悉一般電腦文書處理作業,如Office軟體Word/Excel/Power Point等。 二、其他條件: 1.具學習熱忱及良好服務態度。 2.主動積極、配合度高者尤佳。
聯絡方式 【應徵方式】 一、請於114年7月28日下午5時前將下列文件以電子郵件寄送至用人單位連絡人信箱([email protected]),如需確認應徵文件是否寄達,請自行於上班時間致電聯絡人確認;郵件主旨請註明「應徵環安中心專任人員─求職者姓名」。 二、報名時應上傳下列表件(請依序合併為1個PDF檔): 1.個人履歷及自傳。 2.最高學(經)歷畢業證書影本。 3.證照專長等與本職務相關之證明文件影本。 三、本職缺得酌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3個月。 四、聯絡人:(03)4227151分機57032,陳瑾瑩小姐。 五、備註:合則約談,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時,恕不退件或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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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7/17

刊登起迄日期

114/07/16 ~ 114/07/28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中央大學

職稱

專任人員(行政助理)

職系

職等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內容

【職務說明】 一、職稱:專任人員(行政助理)。 二、工作內容: 1.辦理本校實驗室有害事業廢棄物相關管理工作。 2.本校公告場所,負責執行與維護室內空氣品質相關工作的管理專責人員。 3.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三、工作時間: 1.週休二日,出勤管理比照本校契約僱用人員規定辦理。 2.視單位業務狀況配合加班及出差,並依本校規定及相關法令辦理。 四、聘期: 1.自起聘日起2年為止(聘期屆滿,得視業務情形、本校財務狀況及表現優異程度,經單位主管評估,提至本校職員員額小組通過後,依校內規定程序轉聘本校契僱人員)。 2.試用期為3個月。 五、待遇: 1.比照本校契約僱用人員報酬標準表支薪(學士學歷起薪36,005元,碩士學歷起薪41,545元)。 2.勞保、健保及勞工退休金依相關法令辦理。

資格條件

【資格及其他條件】 一、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歷。 2.相關證照或其他證明工作能力之文件。 3.熟悉一般電腦文書處理作業,如Office軟體Word/Excel/Power Point等。 二、其他條件: 1.具學習熱忱及良好服務態度。 2.主動積極、配合度高者尤佳。

聯絡方式

【應徵方式】 一、請於114年7月28日下午5時前將下列文件以電子郵件寄送至用人單位連絡人信箱([email protected]),如需確認應徵文件是否寄達,請自行於上班時間致電聯絡人確認;郵件主旨請註明「應徵環安中心專任人員─求職者姓名」。 二、報名時應上傳下列表件(請依序合併為1個PDF檔): 1.個人履歷及自傳。 2.最高學(經)歷畢業證書影本。 3.證照專長等與本職務相關之證明文件影本。 三、本職缺得酌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3個月。 四、聯絡人:(03)4227151分機57032,陳瑾瑩小姐。 五、備註:合則約談,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時,恕不退件或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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