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北區老人之家
日間照顧中心 約用照顧服務員

公告日 114/07/17
刊登起迄日 114/07/16 ~ 114/08/31
機關名稱 衛生福利部北區老人之家
職稱 日間照顧中心 約用照顧服務員
職系
職等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地點 新北市新店區屈尺路83號
工作內容 1、失能失智長輩服務對象日常生活照顧。 2、活動設計及帶領,協助長者達成自力支援與生活復能。 3、協助長者參與活動、協助進食、協助服藥、協助健康促進活動與復能、協助使用日常生活輔助器具,必要時協助沐浴。 4、帶領長者參與腦力活化與認知活動,以提升長者認知能力。 5、服務對象生命徵象之量測及照顧表單之記錄(含使用照護系統)。 6、照顧場域環境清潔工作。 7、日常交通接送隨車協助,必要時協助個案陪同就醫。 8、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年滿16歲且國小以上畢業,身體健康狀況良好的本國國籍者。 2、領有照顧服務員訓練結業證明書;或領有照顧服務員職類技術士證;或高中(職)以上護理、照顧相關科(組)畢業者。 3、服務失智服務對象,需具失智症照顧服務相關訓練研習或結業證書。 4、應依長期照顧服務法規定於提供服務前完成長照服務人員認證及登錄,請應徵者自我檢視是否完成長照服務人員證明認證。 5、願配合使用照顧服務系統及電腦處理者。 6、歡迎應屆畢業社會新鮮人及二度就業者。
聯絡方式 1.意者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含照片、自傳)、最高學歷證件 (國外學歷證書應附我國駐外機構認證之中譯本) 長照服務人員證明文件、失智照顧20小時訓練影本等資料,於114年8月31日前逕寄(郵戳為憑)或親送新北市新店區屈尺路83號社工科黃小姐收(信封請註明「應徵職務: 日間照顧中心 約用照顧服務員」),逾期不予受理。合者擇優面談,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如需退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若公告期間徵得合適人選,將提早結束公告及遴選。 2.本職缺為機關自行進用人員,適用勞基法,第1年月支報酬起薪為35,053元,內含約用人員依法應自行負擔之勞、健保等費用,累積年資及考核最高敘薪可達43,399元,僱用期自通知到職日起,每年依考核結果敘薪及續僱。 3.本案錄取正取1名,候補2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遴選結果名單確定之翌日起算。 ※聯絡人及電話:黃淑容,02-26668695轉111社工科
聯絡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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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7/17

刊登起迄日期

114/07/16 ~ 114/08/31

機關名稱

衛生福利部北區老人之家

職稱

日間照顧中心 約用照顧服務員

職系

職等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內容

1、失能失智長輩服務對象日常生活照顧。 2、活動設計及帶領,協助長者達成自力支援與生活復能。 3、協助長者參與活動、協助進食、協助服藥、協助健康促進活動與復能、協助使用日常生活輔助器具,必要時協助沐浴。 4、帶領長者參與腦力活化與認知活動,以提升長者認知能力。 5、服務對象生命徵象之量測及照顧表單之記錄(含使用照護系統)。 6、照顧場域環境清潔工作。 7、日常交通接送隨車協助,必要時協助個案陪同就醫。 8、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年滿16歲且國小以上畢業,身體健康狀況良好的本國國籍者。 2、領有照顧服務員訓練結業證明書;或領有照顧服務員職類技術士證;或高中(職)以上護理、照顧相關科(組)畢業者。 3、服務失智服務對象,需具失智症照顧服務相關訓練研習或結業證書。 4、應依長期照顧服務法規定於提供服務前完成長照服務人員認證及登錄,請應徵者自我檢視是否完成長照服務人員證明認證。 5、願配合使用照顧服務系統及電腦處理者。 6、歡迎應屆畢業社會新鮮人及二度就業者。

聯絡方式

1.意者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含照片、自傳)、最高學歷證件 (國外學歷證書應附我國駐外機構認證之中譯本) 長照服務人員證明文件、失智照顧20小時訓練影本等資料,於114年8月31日前逕寄(郵戳為憑)或親送新北市新店區屈尺路83號社工科黃小姐收(信封請註明「應徵職務: 日間照顧中心 約用照顧服務員」),逾期不予受理。合者擇優面談,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如需退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若公告期間徵得合適人選,將提早結束公告及遴選。 2.本職缺為機關自行進用人員,適用勞基法,第1年月支報酬起薪為35,053元,內含約用人員依法應自行負擔之勞、健保等費用,累積年資及考核最高敘薪可達43,399元,僱用期自通知到職日起,每年依考核結果敘薪及續僱。 3.本案錄取正取1名,候補2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遴選結果名單確定之翌日起算。 ※聯絡人及電話:黃淑容,02-26668695轉111社工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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