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二林鎮公所
技士

公告日 114/07/17
刊登起迄日 114/07/17 ~ 114/07/2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彰化縣二林鎮公所
職稱 技士
職系 農業技術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彰化縣
工作地點 彰化縣二林鎮豐田里斗苑路4段636號
工作內容 1.農業天災害查報及救助 2.農、糧情報告 3.植物保護、病蟲害防治 4.農村再生、觀光推廣 5.上級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 現職經銓敘部審定具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有農業技術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人員。 2.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聯絡方式 1.現職公務人員一律採線上應徵。 2.應注意事項: (1)應徵前務請至人事服務網(https://ecpa.dgpa.gov.tw/)>應用系統>B.人事資料服務>「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內,維護個人資料、簡要自述並上傳個人大頭照(勿用生活照)(操作步驟請詳閱http://personnel.chcg.gov.tw/files/MyData操作手冊_一般人員_15_1081108.pdf)。 (2) 應徵請至人事服務網(https://ecpa.dgpa.gov.tw) > 應用系統 > D.其他人事總處業務 >「DK:職缺應徵」系統,填寫【我的簡歷】內必填欄位,並至【我的履歷】再次確認個人完整履歷資料後,授權徵才機關取得履歷資料(操作步驟請詳閱http://personnel.chcg.gov.tw/files/現職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說明_15_1081108.pdf)。 (3) 請檢附最高學歷證明、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現職銓敘審定函、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語言能力檢定測驗合格證件(以上均以掃描方式檢附,如無免附,若年資未滿5年則檢附所有考績通知書)。未完整上傳前述附件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 3. 本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4. 聯絡電話:(04)8969906轉131或132人事室 備註※ 1.經錄用人員由本所向其原任職機關辦理商調,如在原任職機關尚有服務義務或原機關不同意他調者,請勿報名。 2.本案是否舉行面試,將由本機關職務出缺單位視應徵人員之多寡及用人需求,擇優辦理面試事宜。 3.本案係114年10月1日預估缺。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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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7/17

刊登起迄日期

114/07/17 ~ 114/07/2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彰化縣二林鎮公所

職稱

技士

職系

農業技術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彰化縣

工作內容

1.農業天災害查報及救助 2.農、糧情報告 3.植物保護、病蟲害防治 4.農村再生、觀光推廣 5.上級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 現職經銓敘部審定具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有農業技術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人員。 2.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聯絡方式

1.現職公務人員一律採線上應徵。 2.應注意事項: (1)應徵前務請至人事服務網(https://ecpa.dgpa.gov.tw/)>應用系統>B.人事資料服務>「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內,維護個人資料、簡要自述並上傳個人大頭照(勿用生活照)(操作步驟請詳閱http://personnel.chcg.gov.tw/files/MyData操作手冊_一般人員_15_1081108.pdf)。 (2) 應徵請至人事服務網(https://ecpa.dgpa.gov.tw) > 應用系統 > D.其他人事總處業務 >「DK:職缺應徵」系統,填寫【我的簡歷】內必填欄位,並至【我的履歷】再次確認個人完整履歷資料後,授權徵才機關取得履歷資料(操作步驟請詳閱http://personnel.chcg.gov.tw/files/現職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說明_15_1081108.pdf)。 (3) 請檢附最高學歷證明、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現職銓敘審定函、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語言能力檢定測驗合格證件(以上均以掃描方式檢附,如無免附,若年資未滿5年則檢附所有考績通知書)。未完整上傳前述附件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 3. 本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4. 聯絡電話:(04)8969906轉131或132人事室 備註※ 1.經錄用人員由本所向其原任職機關辦理商調,如在原任職機關尚有服務義務或原機關不同意他調者,請勿報名。 2.本案是否舉行面試,將由本機關職務出缺單位視應徵人員之多寡及用人需求,擇優辦理面試事宜。 3.本案係114年10月1日預估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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