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職務代理行政組員

公告日 114/07/17
刊登起迄日 114/07/17 ~ 114/07/3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職稱 職務代理行政組員
職系
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10608 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1號化學工程與生物科技系
工作內容 1.研究所業務:生化碩士班(含博班)教師指導研究生系統登錄、研究所經常性業務、碩、博士學位考試、博士班資格考、逕修讀博士學位申請、論文口試費、論文指導費、畢業學分審查、畢業生離校資格審查等業務。 2.大學部學生業務:課務處理、學生選課諮詢、暑修、轉系、學分抵免、畢業學分審查、畢業生離校等業務。 3.學生校外實習業務:學生、老師、企業等接洽宣導及安排等業務。 4.招生業務:轉學、碩博班甄試及一般招生等業務。 5.協助辦理工程認證支援及系所評鑑工作。 6.協助系網頁公告、系週會安排。 7.其他主管交辦業務。
資格條件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校院大學學歷。 2.具備英檢中級初試及格或相當等級檢定考試及格尤佳。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檢具下列資料,未檢附者視為不合格件,並於114年7月31日前郵寄或親送至106台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1號人事室收(郵寄者以郵戳為憑,逾時者視為不合格件,應徵信封及個人資料表上請務必註明「應徵化學工程與生物科技系職務代理行政組員缺」,未註明者視為不合格件): 1.「應徵人員個人資料表」(請至本校人事室網頁\主選單\契約進用工作人員專區\01表單下載\01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契約進用工作人員甄選「應徵人員」個人資料表,下載表格並填妥)(必備,未檢附者為不合格件)。 2.相關工作經驗證明影本。 3.最高學歷影本(必備,未檢附者為不合格件)。 二、經本校初審合格者,另行通知參加甄審,不合格者恕不個別通知及退件,電話:人事室周小姐(02-2771-2171#1618)。 三、本案人員須經試用期3個月,其進用及待遇規定請至本校人事室網頁\主選單\契約進用工作人員專區項下查詢,本案人員待遇係依本校契約進用工作人員薪級表自學士級306薪點(36,050元)起薪及職務加給500元,敘薪則依學校規定辦理,若錄取人員為軍公教退休(職、伍)人員,並依政府相關法令辦理。 四、本職缺得視情況增列候補人員,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6個月內有效。 備註: 本職缺係代理契約進用工作人員娩假、育嬰留職停薪期間之業務,僱用期間預計自人員到職日起至115年1月31日止(依所代理人員實際復職日為主)。如遇代理原因消滅,得隨時解除僱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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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務代理行政組員
114/07/09~114/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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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務代理行政組員
114/07/01~114/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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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務代理行政組員
114/06/16~11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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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5/09~114/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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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5/05~114/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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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4/18~114/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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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7/17

刊登起迄日期

114/07/17 ~ 114/07/3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職稱

職務代理行政組員

職系

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1.研究所業務:生化碩士班(含博班)教師指導研究生系統登錄、研究所經常性業務、碩、博士學位考試、博士班資格考、逕修讀博士學位申請、論文口試費、論文指導費、畢業學分審查、畢業生離校資格審查等業務。 2.大學部學生業務:課務處理、學生選課諮詢、暑修、轉系、學分抵免、畢業學分審查、畢業生離校等業務。 3.學生校外實習業務:學生、老師、企業等接洽宣導及安排等業務。 4.招生業務:轉學、碩博班甄試及一般招生等業務。 5.協助辦理工程認證支援及系所評鑑工作。 6.協助系網頁公告、系週會安排。 7.其他主管交辦業務。

資格條件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校院大學學歷。 2.具備英檢中級初試及格或相當等級檢定考試及格尤佳。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檢具下列資料,未檢附者視為不合格件,並於114年7月31日前郵寄或親送至106台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1號人事室收(郵寄者以郵戳為憑,逾時者視為不合格件,應徵信封及個人資料表上請務必註明「應徵化學工程與生物科技系職務代理行政組員缺」,未註明者視為不合格件): 1.「應徵人員個人資料表」(請至本校人事室網頁\主選單\契約進用工作人員專區\01表單下載\01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契約進用工作人員甄選「應徵人員」個人資料表,下載表格並填妥)(必備,未檢附者為不合格件)。 2.相關工作經驗證明影本。 3.最高學歷影本(必備,未檢附者為不合格件)。 二、經本校初審合格者,另行通知參加甄審,不合格者恕不個別通知及退件,電話:人事室周小姐(02-2771-2171#1618)。 三、本案人員須經試用期3個月,其進用及待遇規定請至本校人事室網頁\主選單\契約進用工作人員專區項下查詢,本案人員待遇係依本校契約進用工作人員薪級表自學士級306薪點(36,050元)起薪及職務加給500元,敘薪則依學校規定辦理,若錄取人員為軍公教退休(職、伍)人員,並依政府相關法令辦理。 四、本職缺得視情況增列候補人員,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6個月內有效。 備註: 本職缺係代理契約進用工作人員娩假、育嬰留職停薪期間之業務,僱用期間預計自人員到職日起至115年1月31日止(依所代理人員實際復職日為主)。如遇代理原因消滅,得隨時解除僱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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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7/09~114/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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