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東縣政府
辦事員
公告日 | 114/07/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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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7/17 ~ 114/07/24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臺東縣政府 |
職稱 | 辦事員 |
職系 | 綜合行政 |
職等 |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
縣市 | 臺東縣 |
工作地點 | 臺東縣臺東市中山路276號 |
工作內容 | 1.辦理役齡男子兵役體檢相關業務。 2.辦理替代役現役及備役相關業務。 3.辦理役政電腦資訊化業務。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1.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或得調任「綜合行政職系」之其他職系,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3職等(含)以上之公務人員。 2.最近5年考績中,須3年以上考列甲等,考列乙等者分數須為79分(未達5年者,考列乙等須在2年以下)。 3.具有公務人員法定任用資格者(未具雙重或多重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或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事者)。 4. 無各該考試法規受有限制轉調之情事者。但於限制轉調屆滿前2個月或符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規定情形者,不在此限。 |
聯絡方式 | (一) 本職缺採線上投遞履歷,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須繕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 (二) 線上履歷【簡要自述】部分,需包含以下三項內容: 1.家庭概況及學經歷。 2.個人專長及參加甄選動機。 3.個人理念及工作。 (三) 另請檢附下列資料:請至本府人事處網站下載 https://reurl.cc/WXgmnL (可由搜尋區塊搜尋) 1.臺東縣政府甄選報名表。 2.切結書。 3.依各該考試法規受有限制轉調期間,如為親自養育三足歲以下子女,符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規定,得以調任至該子女實際居住地之直轄市或縣(市)之其他機關服務者,應檢具相關證明文件(例如:子女之戶口名簿、兒童健康手冊、各項篩檢紀錄及預防接種紀錄等)。 4.將上述相關資料電子檔下載填寫後,上傳【應徵職缺】附件(容量限制10MB)或寄至承辦人信箱([email protected])。 (四) 承辦人聯絡資訊: 1.承辦人:臺東縣政府人事處許專員 2.地址:臺東縣臺東市中山路276號 3.聯絡電話:089-326141轉527 (五) 備註: 1.本職缺為「本府民政處兵役科辦事員(A600230)」職務,線上投遞履歷無須寄送紙本,並於徵才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應徵,如證件不全者恕不受理。 2.本次職缺甄選視需要擇定是否辦理面試,辦理面試時,將對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時間及地點,如未到或不克參加者視同放棄。 3.本職缺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1名,並以遞補本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五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4.參加應徵者之書面資料審查結果、參加面試結果或甄選後未錄取者,恕均不另行通知,另所有參加應甄者所繳證件影本概不退還。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辦事員
114/06/19~114/06/26
|
公告日期
114/07/17
刊登起迄日期
114/07/17 ~ 114/07/2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東縣政府
職稱
辦事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縣市
臺東縣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1.辦理役齡男子兵役體檢相關業務。 2.辦理替代役現役及備役相關業務。 3.辦理役政電腦資訊化業務。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或得調任「綜合行政職系」之其他職系,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3職等(含)以上之公務人員。 2.最近5年考績中,須3年以上考列甲等,考列乙等者分數須為79分(未達5年者,考列乙等須在2年以下)。 3.具有公務人員法定任用資格者(未具雙重或多重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或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事者)。 4. 無各該考試法規受有限制轉調之情事者。但於限制轉調屆滿前2個月或符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規定情形者,不在此限。
聯絡方式
(一) 本職缺採線上投遞履歷,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須繕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 (二) 線上履歷【簡要自述】部分,需包含以下三項內容: 1.家庭概況及學經歷。 2.個人專長及參加甄選動機。 3.個人理念及工作。 (三) 另請檢附下列資料:請至本府人事處網站下載 https://reurl.cc/WXgmnL (可由搜尋區塊搜尋) 1.臺東縣政府甄選報名表。 2.切結書。 3.依各該考試法規受有限制轉調期間,如為親自養育三足歲以下子女,符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規定,得以調任至該子女實際居住地之直轄市或縣(市)之其他機關服務者,應檢具相關證明文件(例如:子女之戶口名簿、兒童健康手冊、各項篩檢紀錄及預防接種紀錄等)。 4.將上述相關資料電子檔下載填寫後,上傳【應徵職缺】附件(容量限制10MB)或寄至承辦人信箱([email protected])。 (四) 承辦人聯絡資訊: 1.承辦人:臺東縣政府人事處許專員 2.地址:臺東縣臺東市中山路276號 3.聯絡電話:089-326141轉527 (五) 備註: 1.本職缺為「本府民政處兵役科辦事員(A600230)」職務,線上投遞履歷無須寄送紙本,並於徵才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應徵,如證件不全者恕不受理。 2.本次職缺甄選視需要擇定是否辦理面試,辦理面試時,將對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時間及地點,如未到或不克參加者視同放棄。 3.本職缺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1名,並以遞補本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五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4.參加應徵者之書面資料審查結果、參加面試結果或甄選後未錄取者,恕均不另行通知,另所有參加應甄者所繳證件影本概不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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