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榮民總醫院新竹分院
約聘藥師
公告日 | 114/07/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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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7/17 ~ 114/07/31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臺北榮民總醫院新竹分院 |
職稱 | 約聘藥師 |
職系 | 藥事 |
職等 | |
縣市 | 新竹縣 |
工作地點 | 新竹縣竹東鎮中豐路一段81號 |
工作內容 | 一、 藥品調劑、藥品管理、藥物諮詢、藥品使用評估等藥事相關工作。 二、 其他交辦事項。 三、 需配合輪班。 |
資格條件 | 一、 具中華民國國籍。 二、 國內外公私立大學藥學系畢業。 三、 具中華民國藥師證書。 四、 具藥事人員持續教育學分,符合執業登記規定。 五、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 6 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退除役官兵者,應予優先錄用。 |
聯絡方式 | 一、報名事項: (一)至104、1111人力銀行應徵或郵寄履歷,信封外請註明報 名遴選職稱:藥劑科約用藥師。 (二)郵寄地址:新竹縣竹東鎮中豐路一段81號 臺北榮民總醫院新竹分院藥劑科 (三)聯絡人:范藥師,電話:03-5962134轉241 二、資料審核通過後逕行通知面試。 三、甄試應檢附證件資料(請用A4影印裝訂,未獲錄取,恕不退件): (一)履歷表(內貼2吋半身相片、註明聯絡電話、電子郵件信箱、相關工作經歷等詳實填寫並親自簽名蓋章,如有相關證照或專長、資歷證明,請檢附影本,)。 (二)身份證(正反面)、大學以上學歷畢業證書、藥師證書等 影本。 (三)具榮民身份者,請檢附榮民證影本。 (四)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甄試,資格不符(資料未備全者 視同資格不符)或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約聘藥師
114/03/04~114/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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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7/17
刊登起迄日期
114/07/17 ~ 114/07/3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榮民總醫院新竹分院
職稱
約聘藥師
職系
藥事
職等
縣市
新竹縣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一、 藥品調劑、藥品管理、藥物諮詢、藥品使用評估等藥事相關工作。 二、 其他交辦事項。 三、 需配合輪班。
資格條件
一、 具中華民國國籍。 二、 國內外公私立大學藥學系畢業。 三、 具中華民國藥師證書。 四、 具藥事人員持續教育學分,符合執業登記規定。 五、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 6 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退除役官兵者,應予優先錄用。
聯絡方式
一、報名事項: (一)至104、1111人力銀行應徵或郵寄履歷,信封外請註明報 名遴選職稱:藥劑科約用藥師。 (二)郵寄地址:新竹縣竹東鎮中豐路一段81號 臺北榮民總醫院新竹分院藥劑科 (三)聯絡人:范藥師,電話:03-5962134轉241 二、資料審核通過後逕行通知面試。 三、甄試應檢附證件資料(請用A4影印裝訂,未獲錄取,恕不退件): (一)履歷表(內貼2吋半身相片、註明聯絡電話、電子郵件信箱、相關工作經歷等詳實填寫並親自簽名蓋章,如有相關證照或專長、資歷證明,請檢附影本,)。 (二)身份證(正反面)、大學以上學歷畢業證書、藥師證書等 影本。 (三)具榮民身份者,請檢附榮民證影本。 (四)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甄試,資格不符(資料未備全者 視同資格不符)或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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