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江縣政府
科員
公告日 | 113/12/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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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3/11/29 ~ 113/12/09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連江縣政府 |
職稱 | 科員 |
職系 | 財稅金融 |
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縣市 | 連江縣 |
工作地點 | 連江縣南竿鄉清水村139號(連江縣財政稅務局) |
工作內容 | 1.公有財產管理及財產處分等業務。 2.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1.具有財稅金融職系合格實授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及特考特用(含高普考試)限制調任者。 |
聯絡方式 | (一)採線上應徵方式報名並請雙面掃描表件資料上傳附件辦理。 (二)檢具表件資料計有: 1.研習相關證明文件(如採購專業人員訓練及格證書等,無則免附)。 2.通過英語能力測驗相關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3.擇優通知面試(視用人機關需求)。 (三)資料如有不實或遺漏者,概由當事人負責。未獲錄取遴用者,恕不另通知,亦不退件。 (四)受理單位:連江縣南竿鄉介壽村76號連江縣政府人事處組織任免科鄭先生,聯絡電話:0836-26030分機6606。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科員
113/11/20~113/11/26
|
公告日期
113/12/02
刊登起迄日期
113/11/29 ~ 113/12/09 已過期
機關名稱
連江縣政府
職稱
科員
職系
財稅金融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連江縣
工作內容
1.公有財產管理及財產處分等業務。 2.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具有財稅金融職系合格實授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及特考特用(含高普考試)限制調任者。
聯絡方式
(一)採線上應徵方式報名並請雙面掃描表件資料上傳附件辦理。 (二)檢具表件資料計有: 1.研習相關證明文件(如採購專業人員訓練及格證書等,無則免附)。 2.通過英語能力測驗相關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3.擇優通知面試(視用人機關需求)。 (三)資料如有不實或遺漏者,概由當事人負責。未獲錄取遴用者,恕不另通知,亦不退件。 (四)受理單位:連江縣南竿鄉介壽村76號連江縣政府人事處組織任免科鄭先生,聯絡電話:0836-26030分機6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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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重複開缺
科員
113/11/20~113/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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