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立蘭陽博物館
約用人員

公告日 114/07/18
刊登起迄日 114/07/17 ~ 114/07/2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宜蘭縣立蘭陽博物館
職稱 約用人員
職系
職等
縣市 宜蘭縣
工作地點 (一)宜蘭縣立蘭陽博物館(宜蘭縣頭城鎮青雲路三段750號)。 (二)監管工作地點: 1、國定Blihun漢本考古遺址(宜蘭縣南澳鄉澳花村)。 2、國立東華大學美崙校區(考古遺址出土遺物存放區,花蓮市)。
工作內容 (一)辦理「國定Blihun漢本暨丸山考古遺址監管保護工作執行計畫」。 (二)其他臨時交辦工作。
資格條件 (一) 學、經歷資格,須符合以下條件: 1、具國內外考古人類、歷史人文、地理地質、文化資產、建築環境、展教媒宣或相關學科之學士學位。 2、具有至少1年(含)以上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實務經驗,熟悉文化資產保存、展示策劃執行、教育推廣宣導、攝錄影製作剪輯、電腦與手機作業及行政業務者尤佳。 (二)認真負責,擅溝通協調,可接受野外巡查作業,必要時可假日出勤;自備交通工具者尤佳。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不得為公務人員情事者。
聯絡方式 (一)有意應徵者,請檢具最高學歷證明、履歷表(應黏貼近照、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並附個人基本資料及自傳)於114年7月21日前郵寄至宜蘭縣頭城鎮青雲路三段750號宜蘭縣立蘭陽博物館收;信封請註明「應徵研究典藏組約用人員」,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合者通知參加面甄,恕不退件。聯絡電話:(03)9779700轉203洽吳小姐。 (二)本職缺月薪新臺幣3萬6,862元,原則正取1名、候補1-2名;於正額錄取人員無法報到時由候補者依序遞補。候補者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4/07/18

刊登起迄日期

114/07/17 ~ 114/07/2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宜蘭縣立蘭陽博物館

職稱

約用人員

職系

職等

縣市

宜蘭縣

工作內容

(一)辦理「國定Blihun漢本暨丸山考古遺址監管保護工作執行計畫」。 (二)其他臨時交辦工作。

資格條件

(一) 學、經歷資格,須符合以下條件: 1、具國內外考古人類、歷史人文、地理地質、文化資產、建築環境、展教媒宣或相關學科之學士學位。 2、具有至少1年(含)以上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實務經驗,熟悉文化資產保存、展示策劃執行、教育推廣宣導、攝錄影製作剪輯、電腦與手機作業及行政業務者尤佳。 (二)認真負責,擅溝通協調,可接受野外巡查作業,必要時可假日出勤;自備交通工具者尤佳。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不得為公務人員情事者。

聯絡方式

(一)有意應徵者,請檢具最高學歷證明、履歷表(應黏貼近照、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並附個人基本資料及自傳)於114年7月21日前郵寄至宜蘭縣頭城鎮青雲路三段750號宜蘭縣立蘭陽博物館收;信封請註明「應徵研究典藏組約用人員」,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合者通知參加面甄,恕不退件。聯絡電話:(03)9779700轉203洽吳小姐。 (二)本職缺月薪新臺幣3萬6,862元,原則正取1名、候補1-2名;於正額錄取人員無法報到時由候補者依序遞補。候補者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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