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新竹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臨時特殊教育助理人員

公告日 114/07/18
刊登起迄日 114/07/17 ~ 114/07/22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新竹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職稱 臨時特殊教育助理人員
職系
職等
縣市 新竹市
工作地點 新竹市中華路2段2號,國立新竹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工作內容 包括生活自理指導、教學協助、安全維護,在教師督導下協助以下工作。 (一)學生日常生活之照顧與輔導 1.協助教師指導學生按照作息時間上課、用餐、午休…等。 2.下課時間學生安全之維護。 3.隨時掌握學生動態,避免意外事件的發生。 4.其他生活輔導相關需要協助之事項。 (二)教學協助 1.協助評量、教學及相關事宜。 2.協助教師進行學生生活自理訓練。 3.協助教師處理課堂中學生突發行為、意外事件。 4.在教師督導下,為學生進行評量、觀察個案行為及表現並完成紀錄。 5.其他教學相關需要協助之事項。 (三)安全維護 1.協助老師執行學生情緒行為處理策略。 2.協助教師處理學生上、下學及在校作息的安全。 3.協助維護學生校外教學安全。 4.協助與指導學生按課表、作息轉換學習場所。 5.協助教師輔導學生言行,避免異常行為發生。 6.協助教師掌握學生身心特質,防止意外事件之發生。 7.其他有關偶發事件及疾病預防與處理需要協助事項。 (四)參與相關研習與活動,充實學識技能,未盡事宜得以臨時補充或修正。
資格條件 (一)具有中華民國國籍。 (二)學歷: 教師助理員: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力。 學生助理員: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或同等學力資格,或符合身心障礙者服務人員資格訓練及管理辦法所定身心障礙者服務人員之資格。 (三)品德優良、身心健康,具愛心、耐心,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6 條、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者所列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四)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特殊教育班班級與專責單位設置及人員進用辦法」第14、15、16條規定之情事。 (五)無「學校辦理契約進用人員通報查詢作業注意事項」第三點之情事。
聯絡方式 一、有意者請至本校網頁下載甄選簡章及報名表件與具結書並檢具下列證件各1份(若資料提供不齊或不實,由應徵者自行負責): (一)履歷表 (二)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三)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四)相關工作經歷證件影本 二、僱用期間:如簡章第二點。(不含寒暑假) 三、請於114年7月22日(星期二)下午17時前以郵寄方式送達國立新竹高級工業職業學校人事室,信封上請註明「應徵特殊教育助理人員」及連絡電話或行動電話(請特別注意:郵寄方式以本校總務處收件日期為憑,非以郵戳為憑,請仔細考量郵寄所需時間盡早投遞),逾期恕不受理。如欲親自或委託他人至本校人事室報名,請於114年7月22日(星期二)下午13時至17時攜帶所有應繳文件證件親洽本校人事室。 四、聯絡方式: (一)本校地址:300 新竹市東區中華路二段2號 (二)聯絡電話: (03)5322175轉253。(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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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7/18

刊登起迄日期

114/07/17 ~ 114/07/22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新竹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職稱

臨時特殊教育助理人員

職系

職等

縣市

新竹市

工作內容

包括生活自理指導、教學協助、安全維護,在教師督導下協助以下工作。 (一)學生日常生活之照顧與輔導 1.協助教師指導學生按照作息時間上課、用餐、午休…等。 2.下課時間學生安全之維護。 3.隨時掌握學生動態,避免意外事件的發生。 4.其他生活輔導相關需要協助之事項。 (二)教學協助 1.協助評量、教學及相關事宜。 2.協助教師進行學生生活自理訓練。 3.協助教師處理課堂中學生突發行為、意外事件。 4.在教師督導下,為學生進行評量、觀察個案行為及表現並完成紀錄。 5.其他教學相關需要協助之事項。 (三)安全維護 1.協助老師執行學生情緒行為處理策略。 2.協助教師處理學生上、下學及在校作息的安全。 3.協助維護學生校外教學安全。 4.協助與指導學生按課表、作息轉換學習場所。 5.協助教師輔導學生言行,避免異常行為發生。 6.協助教師掌握學生身心特質,防止意外事件之發生。 7.其他有關偶發事件及疾病預防與處理需要協助事項。 (四)參與相關研習與活動,充實學識技能,未盡事宜得以臨時補充或修正。

資格條件

(一)具有中華民國國籍。 (二)學歷: 教師助理員: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力。 學生助理員: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或同等學力資格,或符合身心障礙者服務人員資格訓練及管理辦法所定身心障礙者服務人員之資格。 (三)品德優良、身心健康,具愛心、耐心,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6 條、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者所列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四)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特殊教育班班級與專責單位設置及人員進用辦法」第14、15、16條規定之情事。 (五)無「學校辦理契約進用人員通報查詢作業注意事項」第三點之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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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意者請至本校網頁下載甄選簡章及報名表件與具結書並檢具下列證件各1份(若資料提供不齊或不實,由應徵者自行負責): (一)履歷表 (二)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三)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四)相關工作經歷證件影本 二、僱用期間:如簡章第二點。(不含寒暑假) 三、請於114年7月22日(星期二)下午17時前以郵寄方式送達國立新竹高級工業職業學校人事室,信封上請註明「應徵特殊教育助理人員」及連絡電話或行動電話(請特別注意:郵寄方式以本校總務處收件日期為憑,非以郵戳為憑,請仔細考量郵寄所需時間盡早投遞),逾期恕不受理。如欲親自或委託他人至本校人事室報名,請於114年7月22日(星期二)下午13時至17時攜帶所有應繳文件證件親洽本校人事室。 四、聯絡方式: (一)本校地址:300 新竹市東區中華路二段2號 (二)聯絡電話: (03)5322175轉253。(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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