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縣立馬公國民中學
幹事
公告日 | 114/07/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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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7/17 ~ 114/07/22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澎湖縣立馬公國民中學 |
職稱 | 幹事 |
職系 | 綜合行政 |
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縣市 | 澎湖縣 |
工作地點 | 澎湖縣馬公市中華路326號 |
工作內容 | (一)辦理物品、圖書之採購與零用金保管及支用。 (二)辦理勞工保險、勞工健保、勞退等事項。 (三)辦理採購招標事項。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畢業,經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含相當等級以上考試)或薦任升官等考試及格之人員。 (二)最近5年考績(含另予考績)須4年列甲等以上。 (三)現銓敘審定薦任第七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現職人員,並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四)認同本校教育宗旨與理念,具工作熱誠、負責盡職,並能配合學校業務需要加班。 (五)具公私立學校行政工作經驗5年以上經歷者優先考量。(需檢附相關服務證明) (六)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或其他依法令限制任用資格或不得轉調之情形。 |
聯絡方式 |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應徵本職缺作業請務必採線上方式辦理: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為利資格審查,上傳資料應包含最高學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銓審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等。 (二)本次甄選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者,怒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三)聯絡電話:(06)926-3367#012、013歐先生、陳先生。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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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7/18
刊登起迄日期
114/07/17 ~ 114/07/22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澎湖縣立馬公國民中學
職稱
幹事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澎湖縣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一)辦理物品、圖書之採購與零用金保管及支用。 (二)辦理勞工保險、勞工健保、勞退等事項。 (三)辦理採購招標事項。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畢業,經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含相當等級以上考試)或薦任升官等考試及格之人員。 (二)最近5年考績(含另予考績)須4年列甲等以上。 (三)現銓敘審定薦任第七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現職人員,並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四)認同本校教育宗旨與理念,具工作熱誠、負責盡職,並能配合學校業務需要加班。 (五)具公私立學校行政工作經驗5年以上經歷者優先考量。(需檢附相關服務證明) (六)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或其他依法令限制任用資格或不得轉調之情形。
聯絡方式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應徵本職缺作業請務必採線上方式辦理: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為利資格審查,上傳資料應包含最高學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銓審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等。 (二)本次甄選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者,怒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三)聯絡電話:(06)926-3367#012、013歐先生、陳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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