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建國高級中學
約聘學務創新人力
公告日 | 114/07/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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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7/17 ~ 114/07/24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臺北市立建國高級中學 |
職稱 | 約聘學務創新人力 |
職系 | 無 |
職等 | |
縣市 | 臺北市 |
工作地點 | 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56號 |
工作內容 | (一) 校園安全維護: 1. 規劃建立校園災害管理機制。 2. 校園意外事件防範及災害事件通報、處理與管制。 3. 學生校外意外事件防範及災害事件通報、處理與協助。 4. 辦理防制暴力霸凌與黑道進入校園相關工及偏差行為處置與初級輔導。 5. 執行春暉專案。 6. 校園內外安全巡查(含學生違規違紀糾處)。 7. 擔任學校校安中心輪值勤務。 8. 負責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維護。 9. 各項安全教育宣導與示範觀摩。 (二) 學生生活輔導及轉介: 1. 學生暴力事件及偏差行為處置與初級輔導。 2. 管教衝突事件協處、輔導。 3. 協助兒童及少年保護事件追蹤、協處與管制。 4. 學生校外賃居及工讀輔導與訪視。 5. 高關懷及弱勢學生輔導與訪視。 6. 協助學生急難慰助及學產基金申請。 7. 協助學生宿舍及交通專車督導與管理。 8. 聯合巡查工作(含配合春風專案、青春專案等)。 9. 其他執行學生校外生活輔導委員會交付任務。 (三)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 大學以上學歷畢業。 (二) 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如係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籍須滿10年以上,及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 (三) 未有涉及性侵害,性騷擾或妨害性自主等事件或尚在調查階段或已經檢、警查證遭提起公訴情事者。 (四) 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負責盡職、品行端正無不良嗜好、具服務熱忱及協調溝通能力、注重行政倫理。 (五) 需具備電腦(Word、Excel、e-mail、網頁公告維護)及公文文書處理能力。 |
聯絡方式 | 人事室 莊小姐 TEL:23034381分機703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約聘學務創新人力
114/06/30~114/07/07
|
公告日期
114/07/18
刊登起迄日期
114/07/17 ~ 114/07/2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立建國高級中學
職稱
約聘學務創新人力
職系
無
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一) 校園安全維護: 1. 規劃建立校園災害管理機制。 2. 校園意外事件防範及災害事件通報、處理與管制。 3. 學生校外意外事件防範及災害事件通報、處理與協助。 4. 辦理防制暴力霸凌與黑道進入校園相關工及偏差行為處置與初級輔導。 5. 執行春暉專案。 6. 校園內外安全巡查(含學生違規違紀糾處)。 7. 擔任學校校安中心輪值勤務。 8. 負責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維護。 9. 各項安全教育宣導與示範觀摩。 (二) 學生生活輔導及轉介: 1. 學生暴力事件及偏差行為處置與初級輔導。 2. 管教衝突事件協處、輔導。 3. 協助兒童及少年保護事件追蹤、協處與管制。 4. 學生校外賃居及工讀輔導與訪視。 5. 高關懷及弱勢學生輔導與訪視。 6. 協助學生急難慰助及學產基金申請。 7. 協助學生宿舍及交通專車督導與管理。 8. 聯合巡查工作(含配合春風專案、青春專案等)。 9. 其他執行學生校外生活輔導委員會交付任務。 (三)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 大學以上學歷畢業。 (二) 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如係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籍須滿10年以上,及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 (三) 未有涉及性侵害,性騷擾或妨害性自主等事件或尚在調查階段或已經檢、警查證遭提起公訴情事者。 (四) 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負責盡職、品行端正無不良嗜好、具服務熱忱及協調溝通能力、注重行政倫理。 (五) 需具備電腦(Word、Excel、e-mail、網頁公告維護)及公文文書處理能力。
聯絡方式
人事室 莊小姐 TEL:23034381分機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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