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國家公園署台江國家公園管理處
聘用人員
| 公告日 | 114/07/18 |
|---|---|
| 刊登起迄日 | 114/07/17 ~ 114/07/30 已過期 |
| 機關名稱 | 內政部國家公園署台江國家公園管理處 |
| 職稱 | 聘用人員 |
| 職系 | 無 |
| 職等 | |
| 縣市 | 臺南市 |
| 工作地點 | 臺南市安南區四草大道118號。 |
| 工作內容 | 1.辦理國家公園規劃及經營管理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指派之案件及業務。 |
| 資格條件 | 1.具大學(含)以上學歷,建築、都市計畫、地政、農業、景觀及其他與以上相關學系畢業,或具有國家公園管理處之工作經驗者。 2.嫻熟公務單位公文處理者。 3.具Word、Excel、Powerpoint等電腦文書處理能力及中英文輸入。 4.具建築、都市計畫、地政、景觀或採購證照者尤佳。 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者。 |
| 聯絡方式 | 一、請檢具公務人員簡歷表(請務必詳實填寫並親自簽名,格式請至銓敘部/首頁/下載專區/常用表格下載/任用 https://www.mocs.gov.tw/pages/detail.aspx?Node=641&Page=9890&Index=5)、最高學歷證件、身分證影本、其他工作證明文件或證照等證件影本,於114年7月30日前(以郵戳為憑)逕寄 709035 臺南市安南區四草大道 118 號,內政部國家公園署台江國家公園管理處人事機構,聯絡方式:林小姐06-2842600轉1801;有關工作內容請洽鄭科長06-2842600轉1201。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所送資料不予退還。 二、本職缺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 3 個月內。 三、聘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留職停薪人員復職前1日止。 (請務必註明應徵職務:企劃經理科聘用職務代理人) |
| 聯絡Email |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
公告日期
114/07/18
刊登起迄日期
114/07/17 ~ 114/07/3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內政部國家公園署台江國家公園管理處
職稱
聘用人員
職系
無
職等
縣市
臺南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1.辦理國家公園規劃及經營管理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指派之案件及業務。
資格條件
1.具大學(含)以上學歷,建築、都市計畫、地政、農業、景觀及其他與以上相關學系畢業,或具有國家公園管理處之工作經驗者。 2.嫻熟公務單位公文處理者。 3.具Word、Excel、Powerpoint等電腦文書處理能力及中英文輸入。 4.具建築、都市計畫、地政、景觀或採購證照者尤佳。 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者。
聯絡方式
一、請檢具公務人員簡歷表(請務必詳實填寫並親自簽名,格式請至銓敘部/首頁/下載專區/常用表格下載/任用 https://www.mocs.gov.tw/pages/detail.aspx?Node=641&Page=9890&Index=5)、最高學歷證件、身分證影本、其他工作證明文件或證照等證件影本,於114年7月30日前(以郵戳為憑)逕寄 709035 臺南市安南區四草大道 118 號,內政部國家公園署台江國家公園管理處人事機構,聯絡方式:林小姐06-2842600轉1801;有關工作內容請洽鄭科長06-2842600轉1201。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所送資料不予退還。 二、本職缺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 3 個月內。 三、聘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留職停薪人員復職前1日止。 (請務必註明應徵職務:企劃經理科聘用職務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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