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國家公園署台江國家公園管理處
聘用人員

公告日 114/07/18
刊登起迄日 114/07/17 ~ 114/07/3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內政部國家公園署台江國家公園管理處
職稱 聘用人員
職系
職等
縣市 臺南市
工作地點 臺南市安南區四草大道118號。
工作內容 1.辦理國家公園規劃及經營管理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指派之案件及業務。
資格條件 1.具大學(含)以上學歷,建築、都市計畫、地政、農業、景觀及其他與以上相關學系畢業,或具有國家公園管理處之工作經驗者。 2.嫻熟公務單位公文處理者。 3.具Word、Excel、Powerpoint等電腦文書處理能力及中英文輸入。 4.具建築、都市計畫、地政、景觀或採購證照者尤佳。 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者。
聯絡方式 一、請檢具公務人員簡歷表(請務必詳實填寫並親自簽名,格式請至銓敘部/首頁/下載專區/常用表格下載/任用 https://www.mocs.gov.tw/pages/detail.aspx?Node=641&Page=9890&Index=5)、最高學歷證件、身分證影本、其他工作證明文件或證照等證件影本,於114年7月30日前(以郵戳為憑)逕寄 709035 臺南市安南區四草大道 118 號,內政部國家公園署台江國家公園管理處人事機構,聯絡方式:林小姐06-2842600轉1801;有關工作內容請洽鄭科長06-2842600轉1201。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所送資料不予退還。 二、本職缺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 3 個月內。 三、聘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留職停薪人員復職前1日止。 (請務必註明應徵職務:企劃經理科聘用職務代理人)
聯絡Email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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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7/18

刊登起迄日期

114/07/17 ~ 114/07/3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內政部國家公園署台江國家公園管理處

職稱

聘用人員

職系

職等

縣市

臺南市

工作內容

1.辦理國家公園規劃及經營管理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指派之案件及業務。

資格條件

1.具大學(含)以上學歷,建築、都市計畫、地政、農業、景觀及其他與以上相關學系畢業,或具有國家公園管理處之工作經驗者。 2.嫻熟公務單位公文處理者。 3.具Word、Excel、Powerpoint等電腦文書處理能力及中英文輸入。 4.具建築、都市計畫、地政、景觀或採購證照者尤佳。 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者。

聯絡方式

一、請檢具公務人員簡歷表(請務必詳實填寫並親自簽名,格式請至銓敘部/首頁/下載專區/常用表格下載/任用 https://www.mocs.gov.tw/pages/detail.aspx?Node=641&Page=9890&Index=5)、最高學歷證件、身分證影本、其他工作證明文件或證照等證件影本,於114年7月30日前(以郵戳為憑)逕寄 709035 臺南市安南區四草大道 118 號,內政部國家公園署台江國家公園管理處人事機構,聯絡方式:林小姐06-2842600轉1801;有關工作內容請洽鄭科長06-2842600轉1201。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所送資料不予退還。 二、本職缺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 3 個月內。 三、聘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留職停薪人員復職前1日止。 (請務必註明應徵職務:企劃經理科聘用職務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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