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新興衛生所
約聘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 114/07/18 |
---|---|
刊登起迄日 | 114/07/18 ~ 114/08/01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高雄市新興衛生所 |
職稱 | 約聘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職等 | |
縣市 | 高雄市 |
工作地點 | 800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25號財稅行政大樓4樓(高雄市新興衛生所) |
工作內容 | (一)傳染病防治、流感疫苗接種計畫、保健、防疫等公共衛生業務(護理師職務代理人)。 (二)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三)僱用待遇:每月薪資為新臺幣38,948元(280薪點)。 (四)僱用期間:本案係本所護理師職缺職務代理案,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5年6月30日止,如僱用期限屆滿或代理原因消失時,應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
資格條件 |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者(雙重國籍者不能報名)。 (二)國內外大學(含)以上學校護理相關科系畢業,領有護理師證書。。 (三)具護理相關工作經驗尤佳。 (四)熟諳電腦文書系統處理作業。 (五)不得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 條所規定之情事。 |
聯絡方式 | (一)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額滿為止。 (二)報名方式:請於報名期間內郵寄送達或於辦公日週一至週五上午8時至下午5時30分親送至高雄市立凱旋醫院人事室。 (三)郵寄地點:80276高雄市苓雅區凱旋二路130號 人事室盧小姐收【請註明應徵 新興衛生所職代】 (四)繳交資料(下列文件請以A4紙張影印,一式3份依序裝訂成冊,影本資料請書寫「與正本相符」簽名或蓋私章具結): 1.履歷表(附2吋證件照)。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4.護理師證書影本。 5.護理相關工作經驗工作證明(無則免付)。 (五)甄試方式: 1.資績審查30%(未檢附證明文件者不予計分): (1)學歷15%:學士學位10分、碩士(含)以上學位15分。 (2)工作年資15%:具護理相關工作年資2年以上,2年5分,每增加1年加3分,滿半年以上未滿1年以1年計,未滿半年者不予計分,最高採計至15分。 2.面試70%:專業能力25%、學習態度15%、服務熱誠15%、個人特質15%。 3.總分未達60分或未符本所需求者,得予從缺。 (六)面試日期、地點:另行通知。 (七)錄取通知:個別通知正取者。 (八)其他注意事項: 1.報名問題請洽兼人事管理員盧小姐(07)7513171轉2317;工作內容及職務 問題請洽林組長(07)2294121轉20。 2.各機關長官對於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不得在本機關任用,或任用為直接隸屬機關之長官。對於本機關各級主管長官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在其主管單位中應迴避任用。 3.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須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始得僱用為勞工。 4.報名學歷若為外國學歷者,須經我駐外管處驗證後,連同學歷及驗證相關資料寄送,如未驗證則視同資格不符。 5.若報考人員不符合應徵資格且未於考試前發覺,事後經審核未獲通過者,自動喪失資格,不得異議。 6.面試當日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力之因素,經高雄市政府宣布停止上班即取消面試,另擇期舉行,個別通知面試時間。 7.本次公開甄選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公告之翌日起算,若正取人員未辦理報到手續、於就職後離職或在職人員於候補期間離職時,依序由備取人員遞補。 8.甄選結果公告前如有相同職務臨時出缺時,本所得依職缺數增額錄取,增額錄取人員視同正額錄取,應於錄取通知函發文日起1個月內至本所辦理報到事宜。 9.公告正額錄取後如欲放棄,請填寫自願放棄就職書並郵寄或傳真 (07)951-8950至兼人事管理員,俾依序由備取人員辦理報到。 10.本遴用案需報經高雄市政府核准後生效。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
公告日期
114/07/18
刊登起迄日期
114/07/18 ~ 114/08/0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高雄市新興衛生所
職稱
約聘職務代理人
職系
無
職等
縣市
高雄市
工作內容
(一)傳染病防治、流感疫苗接種計畫、保健、防疫等公共衛生業務(護理師職務代理人)。 (二)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三)僱用待遇:每月薪資為新臺幣38,948元(280薪點)。 (四)僱用期間:本案係本所護理師職缺職務代理案,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5年6月30日止,如僱用期限屆滿或代理原因消失時,應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資格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者(雙重國籍者不能報名)。 (二)國內外大學(含)以上學校護理相關科系畢業,領有護理師證書。。 (三)具護理相關工作經驗尤佳。 (四)熟諳電腦文書系統處理作業。 (五)不得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 條所規定之情事。
聯絡方式
(一)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額滿為止。 (二)報名方式:請於報名期間內郵寄送達或於辦公日週一至週五上午8時至下午5時30分親送至高雄市立凱旋醫院人事室。 (三)郵寄地點:80276高雄市苓雅區凱旋二路130號 人事室盧小姐收【請註明應徵 新興衛生所職代】 (四)繳交資料(下列文件請以A4紙張影印,一式3份依序裝訂成冊,影本資料請書寫「與正本相符」簽名或蓋私章具結): 1.履歷表(附2吋證件照)。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4.護理師證書影本。 5.護理相關工作經驗工作證明(無則免付)。 (五)甄試方式: 1.資績審查30%(未檢附證明文件者不予計分): (1)學歷15%:學士學位10分、碩士(含)以上學位15分。 (2)工作年資15%:具護理相關工作年資2年以上,2年5分,每增加1年加3分,滿半年以上未滿1年以1年計,未滿半年者不予計分,最高採計至15分。 2.面試70%:專業能力25%、學習態度15%、服務熱誠15%、個人特質15%。 3.總分未達60分或未符本所需求者,得予從缺。 (六)面試日期、地點:另行通知。 (七)錄取通知:個別通知正取者。 (八)其他注意事項: 1.報名問題請洽兼人事管理員盧小姐(07)7513171轉2317;工作內容及職務 問題請洽林組長(07)2294121轉20。 2.各機關長官對於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不得在本機關任用,或任用為直接隸屬機關之長官。對於本機關各級主管長官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在其主管單位中應迴避任用。 3.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須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始得僱用為勞工。 4.報名學歷若為外國學歷者,須經我駐外管處驗證後,連同學歷及驗證相關資料寄送,如未驗證則視同資格不符。 5.若報考人員不符合應徵資格且未於考試前發覺,事後經審核未獲通過者,自動喪失資格,不得異議。 6.面試當日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力之因素,經高雄市政府宣布停止上班即取消面試,另擇期舉行,個別通知面試時間。 7.本次公開甄選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公告之翌日起算,若正取人員未辦理報到手續、於就職後離職或在職人員於候補期間離職時,依序由備取人員遞補。 8.甄選結果公告前如有相同職務臨時出缺時,本所得依職缺數增額錄取,增額錄取人員視同正額錄取,應於錄取通知函發文日起1個月內至本所辦理報到事宜。 9.公告正額錄取後如欲放棄,請填寫自願放棄就職書並郵寄或傳真 (07)951-8950至兼人事管理員,俾依序由備取人員辦理報到。 10.本遴用案需報經高雄市政府核准後生效。
聯絡Email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目前尚無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