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立中山高級中學
幹事

公告日 114/07/18
刊登起迄日 114/07/18 ~ 114/07/2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高雄市立中山高級中學
職稱 幹事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高雄市
工作地點 高雄市立中山高級中學 (高雄市楠梓區藍昌路416號)
工作內容 (一)綜理財產管理業務。 (二)辦理文書處理業務。 (三)財物驗收作業。 (四)文具用品耗材請購、管理。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限具有效期限內身心障礙證明者。 (二)具有綜合行政職系(含同職組各職系)公務人員任用資格,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三職等以上。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第1項各款情事、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者。 (四)具備電腦文書處理及網路操作能力,熟悉Word文書/Excel編輯處理應用。 (五)具工作服務熱忱及溝通協調能力,注重行政倫理,並能配合學校需要做職務調整及輪調者。
聯絡方式 有關報名或甄選方面疑問,請於上班時間電洽人事室07-3641116分機141;本職缺工作內容,請洽總務處07-3641116分機130)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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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7/18

刊登起迄日期

114/07/18 ~ 114/07/2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高雄市立中山高級中學

職稱

幹事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高雄市

工作內容

(一)綜理財產管理業務。 (二)辦理文書處理業務。 (三)財物驗收作業。 (四)文具用品耗材請購、管理。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限具有效期限內身心障礙證明者。 (二)具有綜合行政職系(含同職組各職系)公務人員任用資格,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三職等以上。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第1項各款情事、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者。 (四)具備電腦文書處理及網路操作能力,熟悉Word文書/Excel編輯處理應用。 (五)具工作服務熱忱及溝通協調能力,注重行政倫理,並能配合學校需要做職務調整及輪調者。

聯絡方式

有關報名或甄選方面疑問,請於上班時間電洽人事室07-3641116分機141;本職缺工作內容,請洽總務處07-3641116分機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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