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土城區公所
臨時人員

公告日 114/07/18
刊登起迄日 114/07/18 ~ 114/07/2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土城區公所
職稱 臨時人員
職系
職等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地點 新北市土城區公有靈恩納骨塔(新北市土城區明德路1段371號)
工作內容 1.靈恩納骨塔每日開塔點香及清潔、關塔及設施巡查維護管理。納骨塔開塔時間為上班日(開塔時間:周三至周日上午8點30分至下午5點30分,中午休息1小時),固定周一、周二為休假日。 2.靈恩納骨塔塔位資料查詢、晉塔、出塔等事宜。 3.公墓起掘申請、公墓會勘、公墓巡查。 4.配合靈恩納骨塔各項法會祭拜業務。 5.配合辦理民政課相關活動。 6.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2.有交通工具為優。 3.個人宗教信仰不得影響工作。 4.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及服務熱忱。最近5年不得有受申誡以上行政處分或懲戒處分者。 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等情事者。
聯絡方式 1. 為落實無紙化及節能減碳政策,本職缺採【電子郵件收件】線上報名。意者請於公告期限內,檢附下列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PDF格式)後,以電子郵件傳送至[email protected]信箱,主旨請註明【應徵新北市土城區公所民政課臨時人員(職務代理)】: (1)「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請至本所網站-最新消息-徵才訊息下載最新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以電腦繕打(應含學歷、經歷、專長及自傳等),背面請務必簽名)。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僅供身分查驗用)。 (3)最高學歷證件。 (4)機車駕照或其他學經歷證明等相關資料(無則免附)。 (以上檢附資料需清晰可辨,不齊全者,視同資格不符,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 2. 報名期限至徵才迄日止,以電子郵件收件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報名。 3. 報名人員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將擇優通知面試,於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 4. 未獲甄試或經甄試而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 5. 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之翌日起5個月內,以遞補本項職缺或等級相同、工作性質相當之職缺為限。 6. 欲洽詢工作內容請電洽02-22732000分機550(民政課劉課長),其他疑問請電洽02-22732000分機420(人事室阮小姐)。 7. 薪資為固定每月新臺幣3萬1,449元,另每月固定有1萬元之定額殯葬提成獎金及限額5,000元內之殯葬提成績效獎金。 8. 僱用期間:自114年 9月1日起至115年2月28日止。
聯絡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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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開缺
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4/07/18

刊登起迄日期

114/07/18 ~ 114/07/2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土城區公所

職稱

臨時人員

職系

職等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內容

1.靈恩納骨塔每日開塔點香及清潔、關塔及設施巡查維護管理。納骨塔開塔時間為上班日(開塔時間:周三至周日上午8點30分至下午5點30分,中午休息1小時),固定周一、周二為休假日。 2.靈恩納骨塔塔位資料查詢、晉塔、出塔等事宜。 3.公墓起掘申請、公墓會勘、公墓巡查。 4.配合靈恩納骨塔各項法會祭拜業務。 5.配合辦理民政課相關活動。 6.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2.有交通工具為優。 3.個人宗教信仰不得影響工作。 4.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及服務熱忱。最近5年不得有受申誡以上行政處分或懲戒處分者。 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等情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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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為落實無紙化及節能減碳政策,本職缺採【電子郵件收件】線上報名。意者請於公告期限內,檢附下列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PDF格式)後,以電子郵件傳送至[email protected]信箱,主旨請註明【應徵新北市土城區公所民政課臨時人員(職務代理)】: (1)「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請至本所網站-最新消息-徵才訊息下載最新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以電腦繕打(應含學歷、經歷、專長及自傳等),背面請務必簽名)。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僅供身分查驗用)。 (3)最高學歷證件。 (4)機車駕照或其他學經歷證明等相關資料(無則免附)。 (以上檢附資料需清晰可辨,不齊全者,視同資格不符,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 2. 報名期限至徵才迄日止,以電子郵件收件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報名。 3. 報名人員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將擇優通知面試,於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 4. 未獲甄試或經甄試而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 5. 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之翌日起5個月內,以遞補本項職缺或等級相同、工作性質相當之職缺為限。 6. 欲洽詢工作內容請電洽02-22732000分機550(民政課劉課長),其他疑問請電洽02-22732000分機420(人事室阮小姐)。 7. 薪資為固定每月新臺幣3萬1,449元,另每月固定有1萬元之定額殯葬提成獎金及限額5,000元內之殯葬提成績效獎金。 8. 僱用期間:自114年 9月1日起至115年2月28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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